學院領導請假:1。黨政主要領導請假,按有關規定報上級審批。2.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外出參加公務活動應相互溝通,並告知學院辦公室。學院辦公室應及時協調並提供服務。3.學院副職領導因公務活動或其他原因離崗,應提前向學院黨委書記或院長報告,並通知學院辦公室。原則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向黨委書記請假,副院長向院長請假。4.學院領導因故不能出席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議、院務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及其他按規定應出席的重要會議或活動,應及時通知主持會議的院領導並通知學院辦公室。
人大主席、副書記需要請0.5-5天事假,必須向黨委書記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