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交通違法的處罰時限壹般為15天。違章可以在違章後15天內網上查到,交警部門可以發函,但只要能在15天內網上查到,不限壹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罰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開具;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壹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機動車違章查詢的途徑是什麽?
1.到各市各區縣交通大隊辦事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進行查詢;
2.登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也可以登錄全國車輛交通違法查詢服務平臺進行查詢;
3.撥打語音電話查詢;
4.通過寫短信的方式查詢違規行為;
5.手機用戶可以下載軟件應用,輸入車牌號、車輛發動機號、所在省市,收發車輛違章信息通知,但現有軟件覆蓋省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