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了派出所後,去派出所值班室,警察會問妳需不需要幫忙。這時候妳就可以說出妳被法律侵犯了什麽。警方會根據妳的受害類型做相應的報案記錄,比如治安,刑事等等。
2.做筆錄的時候,要把警察問的事情說清楚,表達清楚,最後簽字蓋章。之後派出所會上報分局審核,符合立案條件的派出所立案。
3.派出所立案後會進行調查,註意保持電話暢通,以便警方隨時找到妳配合調查,並告知妳辦案進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