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由公安機關給予行為人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壹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還有沖擊等其他過激行為,可能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綜上所述,單純拉個橫幅要求房東減租,沒有任何其他行為,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