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役部隊是以現役軍人為骨幹,以預備役官兵為基礎,按照統壹的軍事體制編成的武裝力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和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重點,實行軍隊、地方黨委和政府雙重領導體制。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法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
擴展數據:
第壹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
(壹)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士兵;
(二)登記服士兵預備役並與軍事專業相對應的三十五周歲以下的技術人員;
(三)編入預備役部隊並預分配到現役部隊的其他未滿二十八周歲的預備役士兵。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
(壹)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服壹級士兵預備役的除外;
(二)已經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其他男性公民。
本條第壹類士兵預備役第(三)項所列人員,在二十九歲時轉入第二類士兵預備役;預備役士兵年滿三十五周歲的,應當退出預備役。
參考資料:
儲備人員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