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各級領導給我這個機會,向所有關心、教育、幫助我和我父母的人懺悔和認錯。我真誠地對妳說:我錯了。(鞠躬)
我叫18歲。我現在是看守所的犯人。他被捕前幾個月還是個學生。如果我不走下坡路,那麽也許今天我會有幸成為妳們中的壹員。但是,這只能是很大的妄想,是可怕的過去害了自己。事情還得從我初中二年級說起。我家比較窮。為了家裏蓋房子,供我上學,父親常年在上海的工地打工,母親在家附近的工地打零工,沒有太多時間照顧我。也就是在這壹年裏,我逐漸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我經常放學後不及時回家,有時甚至背著書包去壹些遊戲廳,在那裏遇到壹些社會上的混混和小陰謀,經常和他們混在壹起喝酒。他們經常帶我去各種娛樂場所。從此我開始逃學,逃學,開小差,學習成績壹落千丈,從原來的中上遊掉到了倒數五名。在學校,我不僅沒有自己好好學習,還經常帶頭在學校鬧事。校長和老師都覺得很頭疼,我被批評教育了無數次。但是,我依然我行我素,從未改變過自己的想法。最後覺得上學太無聊了。最後,我和另壹個同學商量,在壹個周末的下午,把書包扔到河裏。從此,我真的離開了學校。輟學後,整天四處遊蕩,抽煙,喝酒,打牌,晚上不歸。我幾乎染上了各種未成年人不該沾染的壞習慣。很快,我就被荊沙那些小混混認成了盟友。2000年6月的壹個晚上,9點鐘,我和幾個朋友騎自行車從京沙凡人溜冰場回家。走到供銷大廈北邊的壹個巷子裏,正好遇到十幾個小地塊,對我來說有點矛盾。他們沖上來用自行車把我踢倒,然後把我和我朋友拖到旁邊壹個偏僻的巷子裏,堅持要找我們借錢。當我回答我沒錢的時候,我沒錢。我看著他們高傲兇狠的樣子,心中突然升起復仇的欲望。我擦了擦嘴角的血,撣了撣身上的灰塵。沒有眼淚,也沒有悲傷。我拿起自行車,壹瘸壹拐地走向黑暗。然而,我人生中最大的挫折就是從這壹夜開始的。事後,我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家人,也沒有報警。相反,我有壹個可怕的想法:血債血償,以牙還牙。如果別人能這樣對我們,為什麽我們不能這樣對別人,把我們遭受的損失拿回來?我開始偷偷尋找機會。2000年9月的壹個下午,所謂的機會終於來了。今天下午,我和我的朋友張(也是壹個被遺棄的學者)去荊沙市民廣場玩。在步行街上,我們遇到了我們學校兩個比我低壹年級的同學。壹個叫曹,壹個叫不出名字。當時我正好兜裏沒錢,就想找曹借錢,因為我知道這位同學家裏有錢,平時手頭也有不少錢。我躲開了,躲在公共廣場的壹個偏僻的巷子裏。我對我的同伴張說:曹平時在學校花很多錢。他身上壹定有錢。請在這兒打電話給他。過了壹會兒,曹被張叫到巷子裏。我對曹說:過來,妳身上帶錢了嗎?他說:沒錢。我說:好幾天沒回家了,身上沒錢。我想向妳借點錢,幾天後還妳。可曹還是不答應,我生氣了,厲聲說:我不信,妳給我搜!同學們,其實這個時候,我有點失控了。眾所周知,壹個普通公民無權隨意搜查他人的身體。但是,這個時候,失去理智的我開始了壹步步的犯罪。正當我要對曹動手時,站在壹旁的張從地上撿起壹塊磚頭,命令曹蹲下,並威脅道:有錢就拿出來。如果我們找到了,妳要自擔風險。然後我會做出壹副我想用磚頭打架的樣子。這時發現對面樓上有人,怕造成死亡。我趕緊從張手裏搶過磚頭,然後把曹和他的同學逼到墻角,讓他再拿錢。曹彰給了邵翔兩個耳光,然後我開始搜他的身。曹害怕了,只好把錢拿出來,壹共140多元。我知道他要坐車回學校,就從140裏拿出5元和2元的小票讓他們走。我拿著這130元,和張去飯店,花了幾十塊錢吃了壹頓飯。然後我們去店裏買了兩雙鞋,各自回家了。
回到家,我以為是有問題,就沒敢跟爸媽說這件事。壹個月後去上海學電工。過完春節,第二年也就是2001年5月中旬回來,被公安機關提審刑事拘留。5月30日,我因犯搶劫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17年8月7日,判處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就這樣,我的人生理想從此畫上了休止符。我成了強盜,失去了自由。當然,搶我錢的那四個混混也是我進去三個月後在看守所被抓的,也是因為搶劫罪被判刑的。
當我得到這個沈重的判決時,我的心壹沈。我後悔了。我想:邱曉,邱曉,妳在學校應該學過文化,學過知識,學過技能。妳是怎麽進入這堵高墻的?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