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撤回申請書:XXX,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被調查人:XXX,性別,出生日期,國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申請請求:申請人於年月日訴被申請人借款糾紛壹案,妳院已依法受理,現申請撤訴。事實和理由:申請人XXX於10月20日向妳院起訴借款糾紛壹案,妳院已受理該案第:(2014) XXX,現申請人XXX與被申請人XXX達成和解協議。因其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人申請撤回起訴,請予核準。致人民法院申請人:年月日。
撤訴申請是指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依法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撤回訴訟的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