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21春節期間留在濰坊的非濰坊戶籍職工,鼓勵企業按照每人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發放壹次性節日津貼。市縣財政根據非濰坊戶籍職工留濰坊過節人數和節日補貼發放情況,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采取“先發後補”的方式,給予企業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第二,資金來源
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市縣按現行財政體制比例分擔。
三、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當地縣市區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春節期間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春節期間留在濰坊參保繳費的非濰坊戶籍員工花名冊、考勤表、為企業發放不低於1,000元壹次性節日補貼的銀行流水或員工簽字表、企業銀行信息。
2.接受審計。各縣市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接到企業申請並受理後,安排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基於公安戶籍系統、社保信息系統、銀行信息系統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通過發送短信或電話等方式比對確認在濰坊停留人員的相關時間段,並進行記錄。審計結果應當在同級基金審計人員的監督下,由審計人員簽字確認。
3.宣傳。經縣市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核確認後,在同級人社局官網公示擬補貼企業名單及資金額度,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4.市政評論。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市區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匯總表報送市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由市人社局匯總審核,經市人社局同意後報送市財政局。
5.資金的支付。市財政局根據各縣市補貼匯總情況,將市財政局分擔的部分資金撥付到各縣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根據企業申報的經審核補貼情況,將資金撥付到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賬戶, 各縣市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資金劃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
6.材料歸檔。各縣市人社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壹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材料整理歸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