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罰單查詢:如果罰單是現場交警貼的,可以在罰單第二行看到交通罰款編號。
2.通過交管局對外服務網站查詢:登錄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
3.通過手機App查詢違章:如交管12123 APP、全國違章查詢助手、搜狐違章查詢、車行易查違章等。
4.電話咨詢:撥打12580或當地交警服務熱線進行咨詢。
5.短信查詢:通過編寫短信的方式查詢違規行為。
如何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壹般程序為: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處以200元以上(不含本數)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調查取證,按照壹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法處罰的壹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的事項、理由、依據和相關權利,聽取陳述和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警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對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因此,采取簡易程序的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壹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經驗的交通警察必須通過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培訓和考試,才能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扣留,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