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海南省稅務局組織,包括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招考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有失信違紀行為或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至6月30日22:00。申請人應在提交申請材料後3日內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得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請補充材料,於6月27日22:00前重新提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或重新提交材料的,不能參加考試。所有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後5個工作日內通過海南省稅務局網站公布。
同壹職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的有效報名人數之比應達到1:3。達不到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招聘崗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的取消和減少在海南省稅務局網站上公布。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於7月10日8:00至6月12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第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閉卷考試,百分制評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1)筆試內容:崗位招聘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筆試科目設置為《公職人員基礎知識測試》和《崗位綜合應用能力測試》。兩科連續測試,要求所有考生參加相應的兩科考試。兩科考試成績均為100%,各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照不低於各崗位筆試人員平均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二)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