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車前
加強車輛檢查,要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日常維護和安全檢查,防止其帶病上路,同時要重點檢查車輛標誌是否齊全。
2.在途中
為防止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生,每兩小時檢查壹次車廂內部及車廂底部周圍是否有液體泄漏,如有及時堵塞泄漏源,以免汙染環境。
3.規範貨物裝載
危險化學品的裝載要對稱、均衡、整體固定,做到壹車壹貨。
第二,人事方面
1.駕駛員
不要疲勞駕駛。夏季白天長,夜晚短,氣溫高,各種蚊蟲擾民,駕駛過程中容易疲勞、嗜睡、註意力分散,給行車安全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2.遵守交通法規
按核定噸位裝載,不準超載,不準混裝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要擅自改變行駛路線。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雨霧加大距離,遇車輛打滑不要猛打方向。
3.搬運人員
危險貨物裝卸區應設置警示標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裝卸區;若在雷雨天氣裝卸,應確認防雷防潮措施有效;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品裝卸區時,禁止隨身攜帶火種;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和電子設備;禁止吸煙;穿沒有釘子的防靜電工作服和工作鞋。
第三,自然方面
運輸危險化學品時,應盡可能合理選擇行駛時間,避免夜間在高速公路上停留。夏季應提倡白天休息,晚上開車,防止液體膨脹。節假日免費通行期間,盡量不要安排行程。夏季,瀝青路面的暴曬容易產生“假光”,影響駕駛員對路面狀況的正確判斷。
夏天天氣炎熱,長時間駕駛,尤其是下長坡或陡坡時,會頻繁出現剎車失靈的情況;天氣炎熱,爆胎事故更頻繁;大熱天開車開空調,堵車長時間怠速也會造成水溫過高,這些都是引發災難的原因。
承運貨物自燃、爆炸或因交通事故碰撞而燃燒爆炸。在高溫條件下,有些危險品極易揮發,易燃易爆,遇明火或劇烈碰撞特別容易造成嚴重事故。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具有毒性、腐蝕性、爆炸性、燃燒性和助燃性,對人身、設施和環境有害的化學品。
安全責任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掌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儲存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手續,確保保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準確,賬物相符,每日結算。每月28日前完成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和產成品的庫存報告;定期檢查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根據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根據消防的相關要求,定期管理、檢查和更換倉庫內的消防設備;
5.定期給倉庫通風,遠離倉庫。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原材料和產品的損失;
7.危險化學品應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進行儲存和堆放。留出安全出口;
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員工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9.定期打掃倉庫內及周圍的衛生;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詞條危險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