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
我們在下載手機APP的時候,經常會彈出請求允許打開通訊錄、請求分享位置信息、強行采集人臉信息等。這些行為都是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除了這些軟件平臺,有些餐廳只提供掃碼點餐服務,強制要求關註微信官方賬號,通過註冊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有時會被泄露給第三方,導致消費者受到各種商家的騷擾。
第二,阻礙消費者給差評
對於我們消費者來說,惡意差評是不道德的,但如果連公正客觀的評價都不自由發表,其實就是侵權。之前在網上買過東西,快遞壹直沒送到。多次聯系後投訴物流。之後又接到快遞員的電話和短信,說我的快遞以後再也不送了,讓我覺得自己投訴錯了,給我添麻煩。
第三,快遞服務侵權
我們很多快遞都是直接存放在快遞櫃或者郵局的。如果快遞櫃裏的快遞沒有及時取出,我們會承擔保管費。我們明明有明確的郵寄地址,但是很多快遞員會直接把快遞寄到郵局,只能自己去郵局取快遞。對於我們來說,我們要求快遞到目的地是合理的,正當的,但是現在很多快遞服務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四、充值預付款後違約
很多商家會為了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給自己的會員預付卡充值。相對於在門店直接消費,預付卡充值確實更劃算,但有些商家經營不善,準備關店時,根本不告知消費者退費。選擇連夜關門,攜款潛逃。
五、培訓機構壹次性收取三個月以上的費用。
我們培訓機構的學費壹年至少交壹次,節假日寒暑假做活動會有兩三年的學費優惠。家長向培訓機構繳納年費,部分培訓機構經營不善後不退還收取的學費,對消費者造成了壹定的損失。
六、價格欺詐
最常見的價格欺詐方式是先提價,再打折,謊稱“年度最低價”。每年都有很多消費者在buy buy買雙十壹,但是我們會發現,雖然商家有各種形式的促銷活動,但是原價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有時候甚至比平時還便宜。
七、“水軍”刷贊
我們在網上購物的時候總是會參考評論,但是有時候買回家後看著好評的東西還不如網上的評論,所以這些評論很有可能是被刷出來的。而且現實中確實存在“水軍”刷贊的網絡,誤導了很多消費者,侵犯了知情權。
八、大數據“殺熟”
大數據“殺熟”的行為,我最深的感受是,如果我很久沒用外賣APP,那麽它會推送很多優惠券,而且會很強。壹旦近期稍微頻繁購買,平臺就不再發放優惠券,或者優惠力度變得很小。這就是所謂的大數據“殺熟”。
九、貨物損失自負。
我們在很多商家或者公共場所消費時,商家都會表示物品丟失由他們負責。其實這也是壹種侵權。我們在商店消費。如果有物品丟失,商家有義務配合,而不是所謂的責任。
十、旅遊時,有自然單間,供遊客交房。
這個是我參加旅行社的集體活動時發現的。看了之後覺得很不合理。對於酒店來說,標準間的價格是固定的,房間裏是壹個人還是兩個人並不會影響標準間的價格。但旅行社遇到單個遊客,會要求消費者支付單間費用,這也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以上是我個人對消費侵權的總結。對於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我們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侵害自己權益的違法行為,我們可以這樣做:
撥打12315熱線投訴;
向經營者涉及的行業主管部門投訴;
涉及侵權的,可以向侵權發生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