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通市通州區為例,為進壹步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征繳機制,簡化繳費流程,充分發揮社保卡功能,確保資金安全,方便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該區全面實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征收方式,原則上不再接受現場繳費。
社會保險費主要通過本人社保卡按照約定代扣代繳。簽訂合同後,銀行會在協議期內自動扣款。參保人因就業、遷出、死亡等原因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關系的,應及時到區政務中心靈活就業繳費窗口辦理參保信息變更、協議解除等手續。
擴展數據:
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相關要求的規定:
1.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人員簽訂合同後,應將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及時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因簽約賬戶余額不足、賬戶變更、賬戶撤銷或凍結等原因導致扣款失敗的,責任由付款人承擔。
2、實行委托銀行代扣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當年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金額按照繳費年限最低標準代扣代繳;確需提高繳費檔次的,可在區政府服務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窗口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繳費檔次年度變更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