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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組織犯罪法】閱讀《反有組織犯罪法》

為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加強和規範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NPC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制定並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該法於2022年5月6日起施行。

《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做好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工作,也是維護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們來看看《反有組織犯罪法》。

有哪些亮點!

澄清有組織犯罪和惡勢力組織的概念。

什麽是有組織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犯罪。

通過互聯網實施的犯罪,如果符合《打擊有組織犯罪法》第2條的規定,應認定為有組織犯罪。

什麽是邪惡組織?

經常糾集在壹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壹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群眾,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什麽是軟暴力?

為謀取非法利益或影響,有組織的騷擾、糾纏、鬧事、聚眾造勢等。,對他人形成心理脅迫,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害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的,可以認定為有組織犯罪的犯罪手段。

嚴打嚴懲黑惡犯罪

限制出口!

公安機關在辦理有組織犯罪案件時,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並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執行。

依法從嚴!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成員,應當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充分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刑罰。

不同於普通犯罪的拘留手段!

有組織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異地關押、分別關押或者分別關押。

“賺錢斷血”,鏟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

全面調查房產!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全面調查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查詢和凍結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和其他財產。有些特殊的財產,經過法定程序,可以依法提前出售、變現或者出售、拍賣。定罪量刑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不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的,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共同努力,加強反洗錢工作。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機構應當督促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如發現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可疑交易活動,有關主管部門可依法進行調查。經調查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可以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信息和數據,請求對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可疑交易活動進行調查,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並及時回復。

防止惡勢力侵害未成年人

建立防止有組織犯罪侵入校園的工作機制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預防有組織犯罪侵入校園的工作機制,加強反有組織犯罪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預防有組織犯罪的意識,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抵制有組織犯罪,防範有組織犯罪的侵害。

發展未成年人參與犯罪將從重處罰。

鼓勵未成年人加入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黑社會性質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實施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加入有組織犯罪組織,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組織犯罪組織,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深挖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保證“打傘斷網”

第五十條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全面追究:

(壹)組織、領導或者參加有組織犯罪活動的;(二)為有組織犯罪組織及其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三)包庇有組織犯罪組織或者縱容有組織犯罪活動的;(四)在查處有組織犯罪案件中玩忽職守的;(五)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幹擾打擊有組織犯罪工作的;(六)其他涉及有組織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工作人員組織、領導或者參加有組織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換屆選舉中的聯審機制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因有組織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發現有組織犯罪線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增加釋放報告制度和證人保護條例。

出了監獄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對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判處刑罰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決定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報告其個人財產和日常活動情況。報告期不得超過五年。違反規定,未按照公安機關的決定如實報告個人財產和日常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保護證人、專家、受害者、舉報人等。根據法律。

國家依法保護協助和配合打擊有組織犯罪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有關機關接到執法司法人員從事打擊有組織犯罪的舉報後,應當依法處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舉報幹擾辦案和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