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辦公室的職責是在醫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發揮中心指揮作用,全面具體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具體任務。
防控辦需要做好疫情信息的分析研判,掌握輿情動態和疫情的報告發布,組織、協調、推動醫院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實施,使醫院整體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合力,防控工作制度化,全力保障醫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完成。
防疫所分為衛生防疫所和動物防疫所,其中衛生防疫所的職責是:
1.執行並監督相關法律的實施: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依法監督,履行行政監督職能;
2.組織和指導疾病預防控制活動:組織重大疾病綜合防治,組織和指導健康教育活動;
3.衛生監督:組織協調全區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動物防疫辦公室的職責是:
1.法律知識宣傳:協助宣傳動物防疫法律法規、政策和防疫知識;
2.做好動物免疫工作:負責本區域的動物免疫工作,建立動物飼養和免疫檔案;
3.積極開展巡查:負責對本轄區動物飼養、發病情況進行巡查,做好疫情觀察和報告工作,協助開展疫情檢查、流行病學調查、消毒等防疫活動;
4.開展疫情防控和撲滅:參與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和撲滅等應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