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二。如果對方在微信上做了如下隱私設置:我-設置-隱私-開啟“手機號搜我”和“微信號搜我”。這時候朋友之間可以通過手機號或者微信號來搜索對方。好友可以依次在微信上選擇“通訊錄-右上角+好友-輸入對方手機號或微信號-搜索”,然後在對方詳情下選擇“添加到通訊錄”。
方法三:如果雙方微信與手機通訊錄匹配,好友可以通過“添加手機聯系人”來添加,然後在微信中選擇“通訊錄-新好友-添加手機聯系人”。找到對方聯系人後,選擇“添加”將對方添加為好友。
以上方法,只要對方沒有刪除好友,不管對方是否開啟了“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
(設置-隱私-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好友可以直接加對方為好友。
如果對方刪除好友並關閉“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按鈕。這時候好友可以直接互加,出現在聯系人列表中。如果對方加了他們,雙方就是朋友。如果對方沒有添加,好友不在對方聯系人列表中,雙方還不是好友,但可以聊天(好友可以通過聯系人列表互相發消息,因為對方聯系人列表中沒有好友,所以如果刪除聊天記錄,只能由好友發起聊天)。
如果對方刪除好友並開啟“加我為好友時需要驗證”按鈕。這時好友添加對方需要輸入驗證信息,等待對方接受驗證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