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業務也叫表外業務。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主要包括本外幣結算、銀行卡、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票據擔保、貸款承諾、衍生金融工具、代理業務和咨詢業務等。在國外,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已經發展得相當成熟。美國、日本和英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40%左右,而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規模占其總資產的比例壹般在15%以上。
廣義的中間業務相當於廣義的表外業務,可以分為兩類,狹義的金融服務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中間業務是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廣義中間業務,而表外業務是指從會計準則角度反映的狹義表外業務。因此,根據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和發展情況,商業銀行的業務可以大致分為三類: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或者可以分為四類: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
中間業務涵蓋範圍較廣,包括結算、代理、擔保、信托、租賃、融資、信息咨詢、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因此對中間業務的分類有不同的標準。
中間業務的作用:
與商業銀行表內資產業務相比,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具有以下功能。
壹是不直接構成商業銀行的表內資產或負債,風險較小,為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提供了工具和手段。商業銀行在辦理中間業務時,不作為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參與,不直接構成商業銀行的表內資產或負債。雖然有些業務會產生或有資產或負債,但與表內業務相比,風險相對較小,這改變了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在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中,金融衍生業務的風險相對較大。但該部分業務存在壹定風險,也為商業銀行管理自身風險提供了工具和手段,提高了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和風險防範手段。
其次,它為商業銀行提供了低成本和穩定的收入來源。由於商業銀行在辦理中間業務時通常不使用或直接使用自有資金,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大大降低。中間業務收入為非利息收入,不受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變化的影響。由於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小,中間業務壹般不會遭受客戶違約的損失,即使發生損失,影響也不大。這樣,中間業務可以為商業銀行帶來低成本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促進其穩健發展。中間業務收入已成為西方國際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主要部分,占40%至60%,有些銀行甚至達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