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格實施“青城碼”檢查的公告
為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外防投入、內防反彈、動態清零不動搖,進壹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預警監測,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有效性,現將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執行“青城碼”掃描檢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單位、社區居民區、各級學校、商業樓宇、公共文化設施、公園、建築工地、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地鐵站等公共場所、餐館、賓館、市場、超市、沿街店鋪、加油站、休閑娛樂場所、景區、村民。會議培訓、各種考試、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團隊旅遊等聚會活動上。、公交車、出租車、網絡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須申請使用“青城碼”,並張貼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如果沒有“青城碼”,可以向轄區派出所申請。不報考的,不得復工、復產、復學。
二是按照“誰管理、誰經營、誰經營、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各類公共場所的管理、經營、運營單位和各類聚集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嚴格落實掃碼責任,安排專人檢查進入人員的“青城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提醒其定期佩戴口罩。廣大市民要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巡查,確保“每進必掃,每掃必查,不漏壹人”。老人、小孩等沒有智能手機的人群,可通過他人查詢“青城碼”或持有效證件手動註冊。對不配合掃碼驗證、編碼狀態異常、核酸檢測時限不符合要求等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情形,壹律禁止進入、拒絕提供服務或勸阻參加活動,發現疫情風險者要第壹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並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疫情防控期間,未申領“青城碼”,或卡口無人值守、不檢查、不掃描、不檢查、不遮擋,以“亮碼”代替“掃碼”,同行“壹人掃碼,多人入”,以及“青城碼”登記、設置、管理、使用等不規範行為,可能導致信息采集不完整。對壹周內被提醒兩次及以上、約談告誡、責令整改、公開通報的,或未嚴格執行掃碼查驗要求,導致賦碼狀態異常、核酸證明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況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處理。未嚴格執行掃碼查驗要求,導致賦碼狀態異常、核酸證書不合格人員入境,引發疫情或嚴重影響疫情調查的,根據具體情節和後果,依法暫扣相關責任單位或吊銷其證照,行政拘留相關責任人員,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不配合掃碼檢查或拒絕生產、虛假生產、異常賦碼狀態不配合管理的個人,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屬地或行業主管部門在實施“網站代碼”掃碼檢查工作中不力,造成影響和後果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並根據我市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動態調整。我們將按照“最低限度足夠”的原則,對青城碼使用過程中收集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僅用於疫情防控期間的流行病學調查。對將上述信息挪作他用或造成失密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請繼續理解、支持、配合我市各項防疫政策,嚴格落實“青城碼”掃描檢查措施,共同構築首都疫情安全防線,守護家園安全。
呼和浩特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165438+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