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風險:在本產品的實際運作中,如果國家宏觀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影響本產品的發行、投資和兌付,可能會影響本產品的投資運作、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損失。
(2)信用風險:客戶面臨所投資資產或組合涉及的融資人和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違約。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客戶將面臨本金和收益損失的風險。
(3)市場風險:在本產品實際運作過程中,投資於本產品的資產價格會因市場變化而波動,從而影響本產品的收益,客戶將面臨本金和收益損失的風險。
(4)流動性風險:除本手冊第七條規定的客戶可以提前贖回產品的情況外,客戶不得在產品存續期內提前終止產品,面臨需要資金但無法變現或失去其他投資機會的風險。
(五)產品失敗風險:如果因募集規模低於說明書約定的最低規模或其他因素導致產品未能成立,客戶將面臨再投資風險。
(六)提前終止風險:為保障客戶利益,XX銀行可在產品存續期間根據市場變化提前終止本產品。客戶可能面臨無法按照預期期限獲得預期收益的風險和再投資的風險。
(七)交易對手管理風險:由於交易對手受到經驗、技能、執行力等綜合因素的限制,可能影響本產品的投資管理,從而影響本產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損失。
(八)兌付延遲風險:如果因投資於本產品的資產不能及時變現而導致本金和收益不能按時兌付,客戶將面臨產品期限延長、調整等風險。
(九)不可抗力和意外風險: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暫停交易等突發事件的發生,可能影響本產品的設立、投資、贖回、信息披露和公告,客戶將面臨本金和收益損失的風險。因不可抗力和意外風險造成的任何損失,客戶必須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信息傳遞風險:XX銀行將按照本手冊的約定披露產品信息,客戶應充分關註並及時主動查詢XX銀行披露的產品相關信息。如客戶預留的有效聯系方式發生變化,也應及時通知XX銀行。如客戶未及時查詢相關信息,或預留聯系方式變更未及時通知XX銀行,可能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