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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3年6月廣東省中山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自學考試機構和考生:

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在165438+10月22日-65438+2月2日。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精神,切實做好自學考試報名防控工作,確保5438年6月+2023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工作安全、穩定、順利進行,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名工作安排

(壹)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國人和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文化程度,均可在我省參加自學考試。港澳臺同胞、華僑和外國人也可按規定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根據當地疫情情況制定和調整試驗點的防疫政策。不在中山市居住或工作的考生謹慎選擇在中山市報考。

(二)註冊、登記時間表

20438年6月5日至2023年10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如下:

大壹預報名:2022,10月22日110: 00至10月25日112: 00。

官方網上報名:10月22日110: 00至2022年10月25日117: 00。

報名時間:10月29日114: 00至2022年2月2日17:00。

繳費時間:10月30日110: 00至2022年2月3日17:00。

我市考場容量有限,名額滿了考生自動停止接受報名。請合理安排報名時間。

(三)註冊、登記程序和方法

第壹次參加自考的新考生,必須辦理新生報名手續,才能選課報考。已註冊新生並取得準考證號和完整個人信息的考生可直接報名(操作流程見附件1)。身份證號和姓名空白、缺少照片等個人信息不完整的考生將無法報考。請提前與我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760-89989286,以便及時完善個人信息,不影響報考。

1.新生註冊

新生註冊分為預註冊和正式註冊兩個階段。

(1)預測名稱。大壹新生使用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網址:/selfec/,下同)從考生入學渠道預測自己的名字。根據《關於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考委[2065 438+08]1號),新生報名時只能選擇調整後的專業名稱。預測姓名時要求考生輸入個人信息並設置個人密碼。預測成功後,它們會得到壹個唯壹的預測名,這個預測名只有效壹次。考生必須完成手機綁定才能正式報名。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自學考試考生編號和密碼,不要向他人透露。不要在官網以外的第三方網站輸入自己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以免個人信息泄露。

(2)正式報名。本次官方報名全部在網上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 gdsksy)小程序以當期預報名正式報名(操作請參考附件2)。正式報名成功後,會獲得壹個唯壹的準考證號,所有考生必須記住。考生身份驗證過程中采集的身份證照片是考生在自考管理系統中的存檔照片(見附件3),將用於所有自考,包括畢業證的比對。個別考生因面部特征變化無法網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無法通過審核的,可於10月25日上午8:30-65438+下午02: 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根據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無法網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正式報名時,需要佩戴口罩,並將采取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等措施。考生應積極配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2.考生報考

所有考生在報考前均需註冊“粵(穗)康碼”(以下簡稱“粵康碼”),然後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進行課程報考,並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時未綁定聯系手機的考生,在報考前必須先完成手機綁定。如果他們需要修改綁定的手機,也可以通過應用菜單欄的手機綁定功能解除綁定,重新綁定。如果自己解不開手機,可以聯系我們自習室解。

(1)查詢報考方式。

本次考試具體開考課程,5438年6月+2023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試時間表,可從中山招聘網→自考專欄→開考計劃下載。

(二)報考註意事項

①進入自考管理系統報名頁面的考生必須認真完整地閱讀並同意報名須知的所有內容,方可報考。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報考,誠信考試。

(2)每位考生每次只能報考壹門考試,只能選擇壹個考區參加考試。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需要進行短信驗證,確認是考生本人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系手機和通訊地址將作為我市自考辦聯系當期考試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壹定要認真核對,確保準確,因填錯或填寫他人手機號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在確認報考信息前,壹定要仔細核對所選考區和所報課程是否正確。考區和報名課程壹經考生確認,不得增刪改。報名費用壹旦在網上支付,將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後必須再次登錄自考管理系統,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已繳費”,確認申請是否成功。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考生應避免在最後壹刻註冊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絡堵塞等原因錯過註冊和繳費。

二、打印準考證

我省自學考試是網上打印的,準考證上會有參加各科考試考生的座位信息。

(1)準考證的打印

考生須在考試開始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將包含考生參加各科目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打印在普通A4紙上。嚴禁偽造、塗改或擅自塗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準考證打印過程中如有問題,可向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B)入場券的使用

所有考生必須憑網上自行打印的當期考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臨時身份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明;軍人、港澳臺省同胞、華僑、外國人可憑相應的報名證)和“悅康碼”綠色代碼及健康信息申報表參加考試。

(三)使用原卡準考證

原由省自考辦發放的卡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但仍可按有關規定用於參加考試的業務。

三、去考試的註意事項

(壹)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廣東省2023年1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附件4),嚴格遵守中山市及考點所在鎮的疫情防控規定和要求。考試前八天,考生應每天在“悅康碼”中如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如實填寫考前八天個人健康信息申報表(詳見附件4),並在接受考前檢查時提供給考點工作人員。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考生應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或以上的口罩參加考試,並根據當地自考辦公室和考點的要求,積極配合人臉識別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進行身份驗證。考生應服從考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不得隨意在考點走動,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和交流,考完試後迅速離開考點,不得聚集。

(3)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向考點工作人員報告。

(四)考生應遵守防疫法規和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並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考試的疫情防控將根據新的要求進行動態管理。考生應在考試前密切關註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和關偉、中山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中山招聘網發布的信息。

四、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誠信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以考試作弊為目的,組織作弊,為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答案,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是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第13號)於2019年10月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5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9年6月28日通過,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據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全面系統地規定了考試作弊的定罪量刑標準和相關法律的適用,明確了“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範圍和“情節嚴重”的組織考試作弊的認定標準。這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刑事司法職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保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又壹重要舉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頒布實施,必將對嚴懲考試作弊犯罪,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秩序,培育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風尚發揮重要作用。

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境,各助學機構和報名點可向考生發出通知,與考生簽訂承諾書,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宣傳力度,加強誠信考試教育。

動詞 (verb的縮寫)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對違規作弊的考生進行嚴肅處理,並將相關信息如實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考試。

提前通知和違規處理決定將按照考生報考時確認的聯系手機和通訊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後,通過廣東自考管理系統查詢違規情況。

六、結果宣布和評審申請

(1)結果的宣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3年3月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關註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相關信息。

(2)等級復核申請

1.申請審查程序。考生對某壹科目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試所在城市的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10工作日後公布考試成績時,不再受理績效考核申請。成績審核僅限於審核是否有漏評、漏分、錯分、錯分、評分標準、評分規則,對答案評分有異議不在審核範圍內。

2.通報評審結果。省自考委辦公室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試卷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將通過自考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如復核後發現分數有誤,將書面通知考生(按考生報名時確認的通訊地址發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核結果。

七。其他人

(1)根據《關於調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粵價函[2008]352號),我省自學考試收費標準為每科37元。

(二)自考期間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應在入班前持本人身份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市考辦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入班後不予受理。

附件:

1.2023年廣東省自學考試報名流程圖(1)

2.廣東省2023,1月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須知

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照片采集標準

4.2023年6月5438日至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1)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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