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報告環境損害的方式:
1,撥打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政務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2.您可以登錄相關網上投訴平臺進行舉報;
3.向當地環保局寫信舉報;
4、直接到當地環保局上訪反映問題。
二、構成妨害的條件:
1,壹等生活區夜間測量超過50分貝,二等生活區夜間測量超過65分貝。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10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有這些類別的行為,它是擾亂人民。
2.小區內裝修時間為12至14,19至次日7: 00。每個省規定的時間不同,但都差不多,居民的正常休息時間被認為是壹種滋擾。允許的翻新時間為7: 00至12,14至19。
3、165438+晚上0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分貝高於80分貝,屬於擾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