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取決於律師函的發送方式。律師函發出後,律師壹般不會上門。如果對方明確表示已經提起訴訟,可以等待法院傳票。當然,應訴民事案件是要自己承擔代理費用的。如果他勝訴,可以在訴訟請求中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用。如果輸了,就要承擔自己和對方的訴訟費用。
如果妳需要律師的幫助,或者妳認為妳對這個案件沒有法律責任,妳可以請律師代理,但是如果案件事實清楚,妳對欠款沒有異議,就沒有太大的必要請律師。
無論是訴訟中還是訴訟前,都可以嘗試通過調解來解決問題。對方應該不想拖太久,所以還是有可能接受的。畢竟涉及的題材很小。對方當事人可以同意訴訟外調解並撤訴,也可以在訴訟中調解。這樣會讓妳的負擔少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