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異議1異議申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支行。
地址:地址※
※※負責人:職務:總裁。
請求的項目:
請求不予執行(20)民初4號2號民事裁定書,解除有限公司在異議申請人處設立的3號質押保證金賬戶的凍結措施。
事實和理由:
※在※和※上
妳院作出(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6528異議申請人在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回執)中向妳院聲明“該賬戶為銀行承兌匯票存款賬戶”(20 ※※※※※※ ※字第4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保證金已經指定,申請人基於質權占有。※※妳院不能扣劃被執行人股份有限公司存款賬戶中的資金。
※基於上述原因,如果妳院強制執行(20)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900萬元,將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敦促妳院中止執行該款項。
※綜上所述,異議申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妳院查明事實,維護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予執行,並解除對※有限公司質押存款賬戶的凍結措施。
我在此傳達
※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20年※※※月※※日
附:
1,銀行承兌協議4份;
2.融資融券質押合同復印件四份;
3.7 .銀行承兌匯票;
4.七張存款收據。
執行異議申請表2申請人:_ _ _ _ _有限發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借款後,我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借款,現已以現金形式償還了_ _ _ _ _ _ _ _萬元。 和_ _ _ _ _ _ _也就是說, 我公司已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_ _ _ _ _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商品房不合理,無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本案中。申請執行人已全面履行判決中的義務,妳院繼續拍賣我院商品房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茲向妳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妳院根據事實審結本案執行。
我在此傳達
_ _ _ _城市法人人民法院
申請人:_ _ _ _ _有限發展公司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執行異議之三申請執行人:曹xx,男,漢族,xxx年10月27日出生,165438,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住址:重慶市XX市勝利路48號,聯系電話:xxxxxxxxxxxx。
xx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壹案由重慶市xx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並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號審判判決。xxx作出,已發生法律效力,進入執行程序。根據(20xx年)甬民治字第102號裁定。xxxx年月日,妳院已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的項目:
壹、關於中止執行的裁定(20xx)永民終字第201號。xxxx裁決;
二、暫停向原告支付已扣除的申請人款項,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的賬戶,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申請人銀行賬戶被查封凍結,部分款項被扣劃,給申請人財產和名譽造成重大損害。從妳院獲悉,妳院缺席審理xx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壹案,壹審判決(20xx)永民初字第號。1683已進入執行程序。申請人對本生效判決深感憤慨,提出異議及理由如下:
1.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款,申請人對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壹事壹無所知。自65438年2月9日+xxx(原告稱申請人借款)至65438年10月00日、65438年10月09日(原告發出催款通知的時間),原告多年來從未發電報、寫信或要求借款,申請人從未收到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他書面文件。
2.申請人從未收到妳院關於本案的訴訟文書和通知,對本案訴訟程序的進展情況壹無所知。法院在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進行缺席判決是草率和錯誤的。
申請人在xx市勝利路08x1x3居住多年。我的家人和孩子也住在這裏,原告在訴訟期間從未離開過。只要原告和法院想與申請人取得聯系,都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獲取通信方式和地址;如果法院能夠盡到告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對借款乃至訴訟不知情。法院僅憑原告詢問筆錄中的壹句話即申請人下落不明,違背了法律的嚴謹性和權威性,顯然是輕率和不負責任的。
3.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他人代其向原告借款。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相關材料後,經仔細辨認,申請人並未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不動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件上簽字,這些文件上的簽字均為他人冒用自己的名義簽字。同時,申請人未委托任何人向原告借款。據此,申請人不應承擔任何還款法律責任,壹審法院關於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不動產抵押合同、借款收據等用於證明與申請人“借貸關系”的文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上述證據中我的簽名系他人偽造。因此,在未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不履行通知義務而進行缺席判決是違反常識和法律的。
5.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期限為19xx 65438+2月9日至19xx 65438+2月7日,因此申請人應在20xx年2月7日前向申請人催款或提起訴訟(即使不是申請人的借款)。原告於20xx年6月8日向申請人發出10 19號催告函,並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的訴訟早了四年,法院在沒有收到通知的情況下仍然做出了有利於原告的判決,這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執行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符合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現向妳院申請中止執行,以查明事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我在此傳達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時間:
申請執行異議之訴4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 *和* * *向妳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法院撤銷* *法院(* * * *)*第* *號和(* * * *)*第* *號民事裁定,並解除* * *在* *縣房屋征收處理中心扣押的房屋拆遷補償款。原因如下:
年* *月* *日,我父親* * *與我母親* * *離婚,位於* *縣* *街*區的房屋(產權證號為:*房證字第* * * * * *號,建築面積為* * * *平方米;*事實是房權證字第* * * * *號建築面積* * * * * *平方米)已提供給申請人。然而,在* * *年,該房屋未予過戶時,父母用該房屋將* *萬元貸款抵押給* * *並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為* *年。
(**********)。* * *年要拆房子的時候,還在抵押期。截至* * * * *,父母的抵押貸款本息已償還* * *萬元,尚有* *萬余元未償還。根據法律規定,抵押權人享有優先獲得拆遷補償的權利,而法院裁定查封首先侵害了抵押權人的利益。因此,申請執行人決定撤銷執行異議申請,請予核準!
我在此傳達
* * *人民法院
申請人:
* * * *年*月* *日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
請求:請求解除對申請人位於XX市XX社區XX號樓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
事實與理由:杜XX訴王XX壹案,本院已作出判決並已生效。但位於XX市XX社區XX號樓原屬王XX所有的房屋已於前年轉讓給申請人,有雙方的買賣合同及公證書為證。故現位於XX市XX社區XX號樓的房屋已歸申請執行人所有,妳院將其作為王XX的財產強制執行是錯誤的。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向妳院提出異議,要求解除對申請人位於XX市XX社區XX號樓房屋的查封等強制執行措施,望依法準許。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6案中的案外人:李XX,男,漢族,1960年5月23日出生,住中牟縣XX鎮青年東路XX號院X排X,身份證號41012219 XXX 5230 XXX。電話:139371XXXX
申請執行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原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地址:鄭州市金水區XXX3棟1-3層A座;
負責人:XXX職務:經理
被執行人:冉XX,男,漢族,1970年3月出生,住中牟縣XX東尚38號,身份證號;41012219x0x 10xx 9,聯系電話:13608XX27XX。
申請請求:
1.請求撤銷金水區法院(20xx)金枝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位於中牟縣官渡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二號樓四樓房屋的查封並停止拍賣。
事實與理由:案外人李XX與被執行人冉XX於20xx年4月29日口頭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根據協議,被執行人冉XX將位於中牟縣官渡街與城東路東南角第二棟四樓的房屋出售給李XX,案外人李玉忠支付全款8萬元後入住。20xx年9月10日,被執行人冉xx擅自將該房屋抵押給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現鄭州銀行XX路支行),並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現鄭州市商業銀行XX路支行已向法院申請查封執行涉案房屋,申請執行人認為人民法院將予以查封執行。
該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執行裁定(20xx)京字第268-1號,並依法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並停止執行
我在此傳達
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有相關法律依據的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在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可以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壹)買賣合同糾紛;
(壹)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人民法院查封該房地產前,該房地產已經合法占有;
(三)已經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經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並按照規定將剩余價款交付人民法院執行;
(4)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轉移登記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全部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第三人沒有過錯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申請執行異議7
異議人:方XX,女,漢族,出生於×××年××月××日+0963,住××市××區××路××號,身份證號碼××年××月××日
在申請執行民事判決的過程中(20xx)穗南法民壹號141被執行人梁xx與被執行人XX區實業發展公司,妳院誤將案外被執行人XX市XX區XX大道號房產據為己有。異議人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的項目:
立即停止執行,並將異議人的財產返還位於第XX區南沙街道×××大道。
事實和理由
20xx年4月2日,異議人方××與被執行人××實業發展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出售其位於××室的房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被執行人將需要登記過戶的財產全部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第三人沒有過錯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強制執行異議人的財產顯然是錯誤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如您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實施翻盤,切實維護被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我在此傳達
XX區人民法院
反對:
日期:
申請執行異議第八條申請執行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現無業。
請求:請求不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壹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於20xx年4月XX日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申請執行人在XXXXXX擁有的財產的執行剝奪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1.申請人對柴與王之間的借貸關系不知情。
1.柴稱王於XX年XX月XX日向其借款50萬元。申請人對此壹無所知,王從未將申請人的50萬元用於與王的家人生活。
申請人與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無重大支出,從未有大額投資行為。沒有必要向柴借這麽多的債務。王在未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向柴某借款,且從未將任何款項用於家庭生活。2。柴某僅憑借壹張存在嚴重缺陷的借條證明王某向其借款50萬元,事實也模棱兩可。第壹,柴某借出了50萬元巨款,但不知道王某用在了哪裏。如何償還?柴某提供的證明王某欠其50萬元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辨認,而且未載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與日常意義不符。第二,柴與王之間壹直存在曖昧關系,這張借條是柴誌傑用來脅迫王維持正當關系的保證書。所謂借錢完全是假的。第三,即使王某向柴誌傑提供了50萬元的借條,也應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該贈與在實際交付前並未生效。2.申請人與王於XX年XX月XX日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被執行財產已依法分割歸申請人所有。法院依法裁定對申請執行人名下的財產不予執行,剝奪了申請執行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在此期間,柴某既沒有對申請人提起任何訴訟,法院也沒有讓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參加庭審。
2.申請人與王於XX年XX月XX日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被執行財產已依法分割歸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財產對申請人來說是“不審即決”,依法剝奪了申請人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不予執行。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申請執行異議9案外異議:(個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委托代理人信息。
異議人(原被執行人):(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
異議(原執行人):同上。
請求的項目:
請求法院中止查封(或凍結、拍賣等。)的。
事實和理由:
在執行裁決的過程中。妳的醫院被查封(或凍結、拍賣等)。)財產,因該財產屬於異議人所有,現妳院提出書面異議,請求妳院撤銷(或停止、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說明理由和法律依據)
我在此傳達
_ 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執行異議10申請執行人:* * * * *,住所地* * *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 * *,* * * * * *
請求事項:扣押* * * * * * * *事實和理由:
妳院因* * * *之間的借款糾紛查封了* * * * * * * *的業務。
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在反對扣押,理由如下:
第壹,商品房所有權屬於申請人。申請人與* * * *在合肥開設了* * * *中心並簽訂了編號為* * *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將該商品房出售給* * * *。合同約定,* *應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首付款65,438+005,453元,並於20xx年65,438+0之前申請銀行按揭支付剩余房款240,000元;應* * *要求,申請人同意* * *於20xx年10月31日實際支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額69091元* * * *承諾於20xx年2月28日前支付12元;但* *於20xx年2月28日到期時未支付首付款余額69,096.5438+0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後,* * * * *下落不明。雖然房子已經備案,但還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認定房屋所有權未發生轉移,仍屬於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其次,根據合同約定的仲裁條款,申請人於20xx65438年10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肥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並裁決與阿沃德諾。* * * * * * * * *.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轉讓的第三人的財產,已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申請執行人已將剩余價款支付給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同意從該財產的價款中優先支付剩余價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 * * *與* * * *借款糾紛壹案中,* *作為申請執行人,未向* * * * *支付剩余價款;* * * * *也不同意優先從變更後的物業價格中付款。因此,妳院不能查封* * * *的商品房。
基於上述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妳院查封商品房的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現提出異議,請求妳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我在此傳達
合肥* * * * * * *人民法院
申請人:* * * * * * * * * * * * *
日期月份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