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需攜帶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明原件到相應銀行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保賬戶恢復正常。使用社保卡在定點醫保醫院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業務,即可直接激活社保功能。
2.參保人在定點醫保藥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後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即可激活社保卡。
社會保障卡重新激活流程
1.參保人準備好相關資料(身份證、社保卡、勞動合同等。)並向保監局申請重新錄入信息。
2.保監局工作人員錄入信息,發放新的社保卡。
3.參保人持新的社保卡和身份證到指定銀行申請激活。
4.成功,原社保卡的金額被轉入新的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