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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2年廣東省深圳市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教育行政部門,局相關處室,市局直屬相關院校(學校):

為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考試招生工作,進壹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規範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考二[2016]4號),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推進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8]4號)等相關文件, 現將我市2022年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中考”)和高中學校(含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下同)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壹.登記

(1)報名時間

中考報名時間為4月18日至4月24日。

(二)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市中考。

2.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戶籍員工子女可以報名。詳見《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的學生不允許註冊。

(三)報名方式和要求

1.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2022年繼續網上報名,各學校要開放機房,方便考生報名。

2.符合深圳市中考報名條件的學生和在市外就讀的初中畢業生通過互聯網提交報名材料,由戶籍所在地區(含新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的報名點進行審核並網上報名。

3.學校和報名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如有違反者,將嚴懲不貸,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報名點)要嚴格審核申請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以欺騙手段錄取的考生,壹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已在錄取學校註冊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考試

(壹)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介紹。

1.本市中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史道(合卷)、體育。

2.考試時間:

(1)英語聽說考試時間為5月14日至5月15日。

(2)體育考試於5月16日至30日進行。

(3)6月26日至28日進行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與道學(合卷)考試。

具體安排如下:

3.表演展示

中考成績與單科原始成績、單科成績、原始總成績同步呈現。

語文、物理、化學(合卷)、歷史、道學(合卷)滿分均為120,數學、英語滿分均為100。其中物理、歷史70分,化學、道德與法治50分,英語聽說測試占英語科目總成績的25%(100分),即25分。體育考試滿分100。

單科成績根據單科原始成績確定。設置等級,各等級比例為:A+(5%)、A(20%)、B+(25%)、B(25%)、C+(20%)、C(5%)。滿分人數超過考生總人數5%的,滿分全部為A+,相應扣減後續成績比例。當劃定其他等級時,會有相同的分數,以此類推。

原始總分由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道學(合卷)原始分數和體育原始分數的50%組成,滿分為610。原始總分四舍五入為最接近的整數。

(2)英語聽說考試繼續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點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選定,報市招辦批準。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關於做好中考考點建設工作的通知》(深圳班昭[2021]14號)的要求,進壹步完善考點軟硬件建設,調試設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考試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管理,確保聽說考試順利進行。

(3)生物與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為閉卷,考試時長80分鐘,試卷滿分100(生物50分,地理50分)。本次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成績,但要求考生參加考試。生物、地理(合卷)無成績者,考上中學時不能投檔。生物、地理(合卷)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二年級末。缺考考生可在初三期末申請補考。

(4)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不計入中考總成績。考試成績記入考生檔案表,供高中學校參考。

(五)進壹步提高中考命題評卷質量,加強命題人員培訓和人員數據庫建設,認真做好試卷保密工作,制定命題評卷工作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命題評卷工作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統壹采用封閉式命題,全面推行“網上評卷”。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要強化全局觀念,合理配置教師,按照市教科院的要求,精心選派教師參與中考命題和評卷工作。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壹)各高中的招生計劃和範圍按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執行。本省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班招收初中畢業生,按照《廣東省關於2022年中等職業學校和高職院校五年制壹致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

(二)指標生招生計劃根據《2022年深圳市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初中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指標生分配方案》,詳見附件1),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壹並下達。指標生名額分配的具體分配辦法按指標生分配方案執行。

(三)學校應嚴格執行招生紀律,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民辦學校招生統壹管理,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

第四,誌願填報

考前繼續網上填報誌願,時間定在5月31至6月6日。誌願由考生本人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學校要積極提供誌願填報指導服務,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誌願的權利,嚴禁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強制考生填報誌願。不應征集考生填報誌願,也不應限制考生填報誌願。市教育局將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投訴渠道,嚴厲查處違規行為。考生誌願是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誌願填報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誌願錄取的考生不允許退出或轉寫。

動詞 (verb的縮寫)準許進入

(1)錄取組織

高中生招生由市教育局組織,市招辦實施。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工作按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招商局繼續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錄取批次

自主招生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深圳藝術學校,深圳體校。

指標生:普通高中指標生。

第壹批:普通高中學生(自主招生和指標生以外的招生計劃);國家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重點技工學校(每所學校限報兩個專業)。

第二批:本市中等職業學校(不含第壹批錄取專業)。

第三批: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

已被上壹批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壹批學校的錄取。

(三)錄取方式

1.錄取以中考成績和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結果為依據。根據考生填報的誌願順序、各校招生計劃、中考六科原始總分、中考單科成績和綜合表現評價水平,劃定各校最低錄取標準。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按照誌願順序”,按市招考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執行。在中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同分比較”的原則優先錄取,比較順序如下:

(1)生物、地理(合卷)高分優先錄取;

(2)綜合成績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3)優先錄取語文、數學、英語總分高者。

省級學校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成績必須在B(含B)以上,省級公辦高中錄取的考生文化課五門(即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道學)必須在C+(含C+)以上,C+(含C)以上。

2.對考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或限制的招生學校(專業),應報市招生辦審核,在學校招生檔案中明確列出並向社會公布。

3.已參加中考但未被誌願學校錄取且符合劃線錄取資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第二次錄取。

4.民辦高中二次錄取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市教育局安排。被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果公布後壹周內向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因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而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作為民辦招生計劃向社會公布。復錄對象為在我市參加中考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除外)。參加民辦高校復錄的考生必須在市招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內統壹填報復錄誌願,由市招考部門根據招考辦法劃統壹線。

5.中等職業學校二次錄取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當年在我市參加中考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各自學校情況,采取報名的方式進行補錄。學校應按規定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名單報市招辦備案。

各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貫徹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文件精神,努力完成中等職業招生任務。各區、各校要加大對職業教育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對職業教育有更全面的了解,引導學生發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的特色和魅力。支持中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合理引導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鼓勵和引導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和特長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教育。要努力推進普通職業教育科學合理的招生比例,拓寬職業教育人才培養上升通道,打通職業教育“中職轉本科”的成長通道,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

(4)對民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發布的《特殊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中所列優撫對象子女,公安部發布的《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公安民警因公見義勇為、因公致殘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 以及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發布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加分錄取。

對列入廣東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消防救援隊員子女,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加分錄取。

根據《廣東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精神,對我市散居少數民族考生給予適當加分錄取。

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壹項加分照顧政策。

軍人家庭子女和歸僑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抗擊疫情壹線醫療衛生人員子女教育和優待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11號),符合條件的新冠肺炎抗擊疫情壹線醫療衛生人員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單獨批次招收指標生,具體辦法按《指標生分配方案》(附件1)執行。

(6)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進壹步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的有關要求,經市教育局批準,允許部分高普學校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自主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自主招生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七)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可申請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學校的自主招生章程申請須報市教育局審批,並在學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章程必須明確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方式和時間安排、考核錄取等內容,有嚴格的工作程序、工作規則和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順利進行。

2022年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30%,具體人數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自主招生對象為當年在我市參加中考並符合評卷錄取資格的考生,考生戶籍不限。考生限報壹所自主招生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於5月17日前報市招辦審核。考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市統壹中考,但不再要求填報中考誌願,也不允許從其他學校退檔。

各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自動轉入普通生招生計劃進行標記錄取。

(8)完善考生電子檔案。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全省招考工作“采用統壹的計算機平臺,實現統籌管理、數據集中、實時監控”,所有報名、誌願、成績、錄取信息全部錄入省市招考計算機管理系統。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按照市招辦的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必須保證填報的考生信息可靠準確。市招辦通過互聯網批量為招生學校建檔,招生學校在網上審核考生電子檔案後直接招生。招生部門和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按時限接收學生。無故逾期錄取,影響下壹批次錄取的,要承擔相應責任。錄取花名冊由市招辦統壹印制,並負責審核。全市各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需根據網上錄取名單,對開學兩周內報名入學的學生進行核實確認,並報市招辦。經市招辦審核的新生入學花名冊是學校核定新生入學資格的依據。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根據學校確認並經市招辦批準的新生入學花名冊,於9月底前給已辦理入學註冊的學生辦理學籍。

(九)有關部門、學校和個人要嚴格執行招生管理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招生宣傳,抵制不正之風,確保中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禁學校超計劃、超範圍招生。嚴禁未經市招考部門批準招收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或擅自接受考生報名,堅決杜絕違規招生。凡違規錄取壹律無效,後果由校長(或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未經市招考部門批準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部門不承認其學籍,高中畢業時不辦理畢業證,不以就讀學校學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高考報名時,市招考部門根據學籍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確認高考報名資格。

不及物動詞組織領導

(壹)加強對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我市成立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同誌組成,負責統籌推進全市高中會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征兵辦公室。

(2)嚴格保守秘密。中考試卷的安全是第壹位的。根據教育部、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領域國家秘密範圍的規定》,“國家教育考試省(區、市)級統考試題(含副題)和參考答案在開考前屬於國家秘密,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學校)必須按照有關保密要求做好入學考試保密工作。

(三)組考工作繼續實行各區負責制(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全市統壹要求和安排,加強對中考安保和考務工作人員的培訓,加強對中考安保、考試服務和考點(含本地區市直學校考點,下同)的管理和監督,切實履行職責,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四)實行分級管理和考官負責制。我市中考考點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集中、分散的原則統壹安排,全市統壹考試要求由各區選擇管理(市屬學校按屬地劃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考點(學校)要成立考點領導小組,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國家教育考試考點安排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關於做好中考考點建設工作的通知》(14 [20265438])加強考點軟硬件建設,實現電子監控和“網上巡查”。

(5)做好考風考紀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考風考紀責任人,對本區考風考紀工作負全責。各區要成立紀檢組,對所屬考點進行檢查,堅決維護考試紀律。要切實做好考試工作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考試技能,嚴格執行考試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杜絕違紀舞弊行為的發生。凡存在嚴重違規和弄虛作假問題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壹步端正辦學思想,加強對初中畢業生教學工作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改進評價方法。任何學校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教學內容,不得亂編亂印入學考試復習資料,不得組織各種名義的模擬考試;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復習,並允許提前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涉考生填報誌願和參加高中階段自主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區、各學校要關註考生的心理健康,妥善安排考生參加考試的交通,以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為重中之重。初中要為需要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非本地戶籍學生提供必要的服務。

(七)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的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十個嚴禁”紀律,繼續推進“陽光招生”,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中招全過程的紀律監督。學校招生是校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高中錄取結果備案制度,將錄取結果刻錄成光盤,移交市教育紀委和基礎教育處備案。

(八)考試費按《關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收費問題的批復》(粵價函[2006 54 38+0]265 438+03號)精神執行。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堅決制止與招生掛鉤的各種亂收費。根據《關於減免高考貧困考生考試費的通知》(深教[2011]577號),我市2022年初中畢業生中的貧困考生可免交中考考試費。

(九)市招辦根據本文件精神,制定相關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

1.深圳市2022年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初中的試點實施方案

2.深圳2022中考主要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