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車門和車輛未關閉時駕駛。
2.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或者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3.在駕駛過程中,有壹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例如撥打和接聽手機或看電視。
4.在下陡坡的過程中關閉發動機,或者使用空擋直接滑行。
5.開車時在路上扔物品。
6.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不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不超過20分鐘的。
懲罰信息:
如果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被電子監控拍到,數據將直接傳輸到後臺數據庫。然後通過分析,判斷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再由交警進壹步審核確認,最後將處罰信息發送給違法司機進行處理。
開車時打電話的正確方式:
使用藍牙耳機,您可以通過藍牙耳機接聽電話,這樣您就不必離開方向盤,並且您還可以提高駕駛安全性。或者妳可以請車上的其他人幫忙接聽電話並處理相關信息。切記不要影響行車安全,否則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您必須在緊急情況下接聽電話,可以選擇將汽車停在路邊並接聽電話,這可以大大提高駕駛過程中的安全系數。
請特別註意:
事實上,司機開車時是不允許接打電話的。說白了就是為了保證行車過程中的安全。要知道人在接電話的過程中會有壹定程度的分心,壹只手肯定會遠離崗位,所以沒有辦法及時應對突發情況。壹些車主甚至因為手機掉落而撿起手機,這也造成了不可逆轉的車禍。因此,在我國,開車打電話的行為基本上壹經發現就會受到處罰。雖然扣分不多,但這也是在提醒車主,在行車過程中最好不要有其他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為。這對於車主來說是造成不安全駕駛的隱患,而對於行人來說,這些隱患是有生命危險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記分。對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前,應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同時告知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情況,並在處罰決定書中載明。
第二十八條
如果交通違法情節輕微並受到警告和處罰,將免於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