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元抽取。應當有單位出具的介紹信,以及工作人員的身份證件才能辦理。
(2)我提取它。1.檔案移交函由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單位出具。2.檔案員勞動合同。3、或就業備案。4.社保證明。
(三)委托他人提取。1.客戶單位出具的備案(調整)函。2.委托人的委托書。3.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填寫信息。
按要求在檔案袋中登記個人信息和檔案去向信息。
第三,文件交接。
工作人員會檢查檔案的密封情況,對未密封或破損的檔案進行密封,加蓋印章,然後交給前來處理的人員。
選擇文件的註意事項:
1.個人檔案移交後,請當場再核對壹遍。如果您發現它們仍未開封或損壞,請立即報告工作人員進行處理。他們走了以後檔案館就不負責了。
2.封存的檔案不得私自打開或塗改,否則壹切後果自負。
3.請將選定的檔案及時移交給需要的單位保管。
檔案工作接收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人才中心、就業中心等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業務移交函》。個人檔案是妳成年後(高中畢業)經歷的記錄。妳就業、出國、轉業、失業、再就業甚至退休所需要的,都是不可或缺的個人身份證明材料。
個人檔案,原則上不能存放在個人手中,但現在有時會因為各種原因落入個人手中,但壹旦了結,就必須盡快移交給單位。
個人把檔案拆了交給相關單位,很多單位是不會收的。那樣的話會比較麻煩,但是妳可以跟單位說清楚,不缺原來封存的相關材料。不要說謊。拆了就是拆了,因為人家能看到原來密封的封條已經被打開了,所以壹定要說實話,求好,壹般單位都能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二條屬於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由國家檔案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屬於集體所有、個人所有和其他不屬於國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征得國家檔案局同意後確定具體範圍。
第三條各級國家檔案館收集的永久檔案實行壹級、二級、三級管理,具體分級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國家檔案館制定。
第四條經國家檔案局同意,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國務院各部門可以制定本系統專業檔案的具體管理制度和辦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檔案事業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檔案機構,確定必要的人員編制,統籌安排檔案事業發展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