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6月11-7月5日。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在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註冊進行申報。
2.申請網上報名時,認真閱讀所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註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並按照認定機構的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報名系統上傳的電子照片應為申請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JPG/JPEG格式,不超過200K)。
4.填寫報名信息時,認真閱讀個人承諾書,下載打印,本人簽字後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
二、現場確認地點、時間和對象
(1)現場確認:崇仁縣教體局
電話:0794-6323246
(二)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7月2日-7月10(請提前兩天電話預約,佩戴口罩準時到指定地點確認)。
工作時間:上午8:00-65438+淩晨02:00;14: 30-17: 30(周末除外)
(3)確認對象:
1.取得合格學歷,並成功在國內網上申請教師資格證。
2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
(1)戶籍在崇仁縣轄區內的社會人員;
(2)在崇仁縣轄區內辦理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3)具有崇仁縣戶籍的高校畢業生;
(四)在我縣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有效期為五年;
(5)駐崇仁縣的現役軍人和武警。
三。申請人現場確認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壹)提供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以下兩項中的壹項即可):
1.中國大陸(大陸)人員需提供崇仁縣轄區內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可以是戶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崇仁縣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在崇仁縣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應當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期為五年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
(2)提供教師資格現場確認的基礎材料(註:幹付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對比驗證的補充材料);
1.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具有崇仁縣戶籍且持有崇仁縣有效居住證的社會人員,由鑒定機構發函,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個人無需另行提供;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有關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可通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前向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出具相關函件);
2.身份證原件;
3.畢業證書原件(2002年以前的畢業證書或學歷信息未能通過網上驗證的,現場確認時應酌情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認證報告》網站或教育部電子註冊備案表;申請具有港澳臺學歷和外國學歷教師資格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網上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非師範類畢業生、2017年前師範類畢業生、2016年後入學的師範類畢業生、首次未申請教師資格的師範生、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及以後的外省畢業生提供);
6.近期正面免冠壹寸彩色白底證件照3張(教師資格證、體檢表需粘貼照片,照片應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壹致,背面寫教師資格證申請的姓名、類別、科目)。
7.登錄個人認定賬號,下載並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檢查“照片”和“個人承諾書”中的信息是否清晰、完整、規範,否則需要重新上傳“照片”或“個人承諾書”)。
(3)2015年及之前、2018年至2019年期間入學的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生,首次申請認定本專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的,需提供以下補充證明材料(持有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除外):
(1)因特殊情況未在本年度畢業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畢業3年內(從畢業當年至第三年)提供原畢業學校出具的不承認畢業當年教師資格理由的書面證明。
(2)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教學方法等必修(不含選修)師範教育課程的原件或復印件,合格學生登記表(復印件需經畢業檔案主管部門簽署“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字樣並加蓋單位公章);
(3)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三個月以上的,由原畢業學校出具的評估表(或實習鑒定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經畢業檔案主管部門簽署“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字樣並加蓋單位公章;實習學科要和所學專業相對應。實習單位原則上應為初中或小學,中學師生應為小學)。
四、體檢
體檢將由認可機構安排(不接受個人體檢)。首發時間安排在7月底。具體時間地點以崇仁縣教體局短信通知為準,7月22日發送體檢通知。
動詞 (verb的縮寫)證書
教師資格證發放的具體時間和要求以崇仁縣教體局短信通知為準(8月10發出通知)。證書不會郵寄,但可以由他人領取(需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和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