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
高校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常年受理申報,每月集中發放。申請人可登錄長沙市綜合人才綜合信息服務平臺(
2.回顧
市、縣(市)、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相關資料,提出擬補貼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確定擬補貼名單。
3.宣傳
擬補貼名單將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4.撥款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將資金統壹劃撥至個人社保賬戶。
應用條件:
1,落戶長沙;
2.在長沙工作;
3.2年內畢業的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在長沙工作涉及三種情況:
(1)申請人與長沙市註冊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申請人在長沙自主創業,按規定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③申請人已與長沙市外註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長沙市工作,並按規定繳納長沙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