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依廣場營銷中心位於南海區大瀝鎮。
我覺得在買房的時候,被銷售騙了。很多業主拿到房產證後要求退房。
位於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黃岐建設大道的萬依廣場,地處廣州與佛教的交界處,因此吸引了不少買家的目光,在廣州工作的鄭先生就是其中之壹。他在2021年5月在這裏買了壹套70平米的房產,花了97萬。
“我剛來這裏看房的時候,銷售告訴我們是公寓,可以辦理產權證。40年產權到期後,我們可以提前壹年續簽。”鄭先生說,他是聽了銷售的這些介紹才決定購買這套房產的。
但2022年收樓後,鄭先生發現房產證上的用途寫的是辦公性質,並註明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全部無償收回。
業主房產證上標註的用途和使用年限。
“如果政府部門決定辦公室性質不能住人,我們都退休了怎麽辦?而且為什麽產權證上說到期後免費收回,讓我們完全沒有安全感。”面對房產證上的這些言論,鄭先生難以接受,因此希望開發商能退房。
與鄭先生的情況類似,購房者梁女士也向記者反映,在拿到房產證後,她發現“2053年免費收回”的說法與自己之前了解的情況有出入,於是多次找到開發商售樓處,要求退房。
“如果明確告知被告是免費收回的,我肯定不會選擇購買。”梁女士認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銷售人員沒有仔細向她解釋合同的具體條款。
記者走訪:樓盤銷售中心有專門通知,銷售工作正常。
杜南記者了解到,作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地區,南海從2015正式啟動改革試點,並專門出臺了《佛山市南海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住房開發經營監管試行辦法》,對該類土地和住房的開發經營進行監管。《辦法》規定,從事住房銷售、租賃等經營的,開發單位應當在項目銷售中心顯著位置制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項目公示欄,對項目投資風險進行識別和提示。
165438+10月15日下午,杜南記者實地走訪了位於佛山市南海區大瀝鎮黃岐建設大道的萬依廣場銷售中心。
在現場可以看到,營銷中心壹側的墻上有商品房預售宣傳欄和買賣特別提示。此外,“特別通知”醒目地印在壹個大的藍色背景板上。通知中寫明,該地塊性質為農村集體土地,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65438+2053年2月31。
在營銷中心的藍色大背景板上,醒目地印著特別通知。
在營銷中心,多名銷售人員正在與客戶溝通。簽約室裏,壹名購房者正在簽訂購房合同,簽約桌上有明顯的標誌標明產權。
開發商回應:信息公開透明,不存在欺騙,業主的退貨要求無法實現。
在銷售中心,作為項目開發商代表和營銷中心負責人,佛山市須賀物業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劉書虎接受記者采訪,回應了多位業主提出的訴求。
劉書虎表示,萬依中心作為南海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的樣本之壹,在銷售之初就已經明確在售樓部進行了專門的告知,說明項目的土地性質,告知前來看房的市民這是非住宅商品房,還對銷售代理提出了明確告知情況不得隱瞞的要求。
“所有的風險提示都是按照嚴格的管理規定做的,而且專門在售樓中心展示,只要來售樓部的市民都能看到。”因此,他認為不存在業主投訴被銷售人員誤導欺騙的情況。
同時,劉書虎表示,每壹個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都會單獨簽訂壹份情書,上面會告知購房者所購房產只能用於辦公,購房合同上還會特別劃線標明房屋產權。
在營銷中心的簽約臺上,有壹塊牌子,上面寫著提醒的字樣。
“在情書和合同中,多次明確寫了購買房產的辦公性質,明確產權只有40年,到期後收回。購房者在簽訂情書和購房合同時,我們提供了足夠的時間和空間,不受幹擾,他們對所購房屋的情況有足夠的知情權。”
針對業主的退房要求,劉書虎表示,由於購房者購買的房屋已經在政府職能部門備案,房產證已經辦理,退房的過程已經超出了公司的範圍,所以無法實現。
“如果購房者對房產證上的備註有疑問,我建議購房者直接咨詢發證機關和佛山市自然資源局。”
采寫/攝影:南都記者見習記者孫
延伸閱讀
退休教師10年在三亞買了22套房,未能拿到。仲裁開發商“拒絕”。
中國住房報記者陳署名三亞報道。
“我在三亞購買房產13年,開發商壹直拒絕交付。”165438+10月初,68歲的葉女士抱著厚厚壹疊情況反映材料,在記者面前壹壹講述。
在三亞市榆亞路與狗嶺路交叉口,有壹個名為“霸氣”的地產項目——皇家生態海景花園。這個項目最初的宣傳材料真的很不錯。這個建於2005年左右,原本打算建上千戶的“高級、高貴、經典的富人豪宅社區”,如今已經建成只有三棟小高層,200戶左右。
三亞皇家生態海景花園實景。現已改為“陽光山灣”。陳標/攝
2009年,湖北省武漢市退休教師葉女士與該項目的開發商簽訂了22份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在三亞市房管部門進行了登記。
但開發商否認了葉女士的說法,稱與葉女士只是借款糾紛,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擔保方式,並非房屋買賣關系。
僵持的雙方最終通過仲裁解決了。2010,22份仲裁裁定書裁定涉案房屋所有權歸葉女士所有,開發商協助購房人辦理房屋產權證。
10多年過去了,葉女士還沒有到房子。此時,三亞樓市的價格已經從每平方米幾千元漲到每平方米3萬元左右。房價上漲的因素,或者說加劇雙方矛盾的主要原因。壹方索要房產,另壹方拒絕交房。矛盾糾紛的解決方法是什麽?
這是壹個典型的案例,發生在海南樓市復蘇時期,房地產開發再次走向繁榮。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矛盾的產生和交織,再現了當時房地產開發和房地產投資的現實場景。
“在三亞買了22套房”
在著名的熱帶濱海旅遊城市三亞,葉女士在同壹個項目中購買了22套房產。
葉女士告訴記者,她之前在武漢壹所學校從事教育工作,1992派駐海南做外聯,所以對海南比較熟悉和喜歡。葉女士退休後與他人合夥創業,後從事金融投資。
“2009年前後,我和朋友們去海南考察投資項目。2009年6月,我支付全款,在三亞‘皇家生態海景花園’地產項目購買了1335.26平方米的房產,其中22套房。”葉女士說,“當時項目都在建,都是期房,樓是2010年後建的。”
從葉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這22套房源單價從4000元到7000元/平方米不等,均為幾十平方米不等的小戶型;22套房源全部登記在葉女士名下,其中皇家生態海景花園B棟“秦海閣”20套,“海星閣”2套。
“我和開發商協商過多次,要求房產證在我名下。”葉女士說,但開發商壹直不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證,拒絕將房子交給我。
“那時候海南還沒有實行嚴格的限購政策,像我這樣投資房地產的人很多。”葉女士向記者承認,這22套房產是為了投資,當時三亞的房價就是這個價格。記者查詢到,2009年三亞商品房均價約為7000元/平方米。
因為拿不到房子,葉女士也決定根據雙方事先約定,通過仲裁解決他們的糾紛。“我22個仲裁案全部勝訴,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葉女士說,從2010年2月申請仲裁到現在,已經過去了10多年,至今沒有拿到房子。
葉女士告訴記者,她也曾就22套房子向三亞各職能部門投訴,但回復稱皇家生態海景花園尚未竣工驗收,相關部門將無法為她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雙方是貸款糾紛。
小區只建了三棟小高層,200左右的物業。陳標/攝
近日,記者來到三亞皇家生態海景花園了解情況。開發商否認葉女士“買房”,稱他們與葉女士只是借款糾紛,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擔保方式,不是房屋買賣關系。
165438+10月3日上午,記者在皇家生態海景花園小區看到,該小區沒有任何名稱標牌,三棟已竣工的樓房部分外墻已被隔斷,過道設施略顯陳舊,整個小區冷清。然而,在社區周圍的壹些地塊,蓋樓正在建設中。
此前,該項目在網上公示:皇家生態海景花園位於三亞市中心,小區為低密度、低容積率的現代化高檔小區,由113層帶先進電梯的三棟小高層和16獨立式別墅組成;高貴經典的富人豪宅社區,是華南沿海的天堂建築,是居住和投資的最佳選擇。其升值潛力將呈現井噴之勢,唯壹的增值空間就是“皇家生態海景花園”。
事實上,“富豪公館小區”裏的皇家生態海景花園,至今只建了三棟樓,近200套房。
記者了解到,之前的項目開發商是三亞田弘房地產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現在是三亞焦紅安置開發有限公司
開發商主要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葉女士與他們是借貸糾紛,不是房屋買賣關系;皇家生態海景花園項目由於資金等各種原因,在開發建設過程中遇到困難,不得不對外融資。
“2009年10月和9月,我們兩次向她借款,共計761,000元。”張先生說,葉女士已經得到了壹部分,如果不包括利息,她還欠她大約400萬元。
張先生解釋,貸款之所以沒有還清,是因為企業資金鏈出現了問題,現在沒錢了。
“我不可能在這個地方給她房子。”張先生多次告訴記者。張先生的發言被在場的開發商法律顧問委婉打斷,認為張先生的話有些過分。
張先生對仲裁機構的裁決表示不服,稱已通過相關渠道提交材料。
仲裁判決開發商交房。
根據仍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的記載,張先生的抗辯未得到支持。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10年2月底,海口仲裁委就雙方爭議作出了22份裁決書。
申請人葉女士在裁決書中稱,為保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更好履行,增加被申請人三亞安置開發有限公司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雙方約定以借款方式支付購房款。
開發商辯稱,本案事實上屬於借款糾紛,被申請人分兩次向申請人葉女士借款761,000元,其中葉女士還提前扣除了借款利息,相應的在建房屋僅作為擔保。
仲裁庭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主體合格,內容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申請人以借錢給被申請人的形式向被申請人支付購房款並不違法。被申請人主張,商品房買賣關系是雙方借款合同的擔保。因被申請人無證據證明《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借款合同》之間存在擔保關系,仲裁庭駁回其抗辯意見。
海口仲裁委於2010、12、31作出22份裁決書,確認上述房屋歸葉女士所有;開發商應於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10日內交付上述房屋,並協助葉女士辦理房產證。此外,開發商還應承擔相應的預期交付違約金。
2012年5月,海口海事法院作出22份執行裁定書,裁定開發商為涉案的22套房產辦理房產證,過戶至葉女士名下。同時,法院還向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和三亞市住建局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
“10多年過去了,開發商壹直不肯交房。”葉女士說,她向三亞市相關部門反映了這個情況,但得到的答復是小區還沒有完成綜合驗收,他們也無能為力。
開發商負責人張先生向記者明確表示,不能給葉女士房子。
165438+10月4日下午,三亞住建局召集開發商和葉女士召開協調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雙方主要進行磋商,協調會議結束後會向領導人提交壹份書面文件。截至記者發稿時,事情尚未有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