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累計到15年,1退休年齡才能領取養老金。中斷繳費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所有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之和÷(所有繳費年限+中斷繳費年限)。
2.繳費人能夠提供中斷繳費期間其家庭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有效證明的,中斷繳費期間可以不計入中斷繳費指標。
三。《社會保險法》第63條1。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2.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並可以向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並簽訂緩繳協議。
3.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拍賣所得用於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