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返回怒江州的外來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怒江健康寶”申報平臺申報審批。審核不合格的,在回怒江州報到或調整行程前,要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二、全州返回怒江州人員,進入怒江州衛生服務點進行核酸檢測“落地檢查”,即帶走。
3.凡過去7天在省內省份、疫情相關地區和邊境縣市居住的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怒江州,實行“落地檢查”和“3天2檢”。
四、有居住在內蒙古呼和浩特、錫林郭勒、烏海、赤峰、烏魯木齊和新疆巴州的人員已返回怒江州的,繼續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措施7天。
五、甘肅蘭州、慶陽、武威返回怒江,采取“3+4”防控措施。對在西藏拉薩生活過的人員,回到怒江州後,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管理措施。
六、不具備居家健康監護條件的,實施相應天數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管理措施。
上映日期:65438+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