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用卡逾期解決方案:
1.如果持卡人忘記還款,發現逾期,壹定要盡快還款,最好是全額還款。打電話給銀行的信用卡中心,聲明非惡意欠款。逾期時間短的,銀行可能不算不良記錄。
2.當信用卡因失業、疾病等原因無法還款時,在還款期限前,持卡人應主動與銀行信用卡中心取得聯系,說明自己的經濟狀況,聲明自己並非惡意欠款,並申請延期還款或分期還款。
3.當持卡人自願申請延期還款時,銀行往往會同意延期還款,銀行和持卡人會約定壹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還款方案。這樣銀行不會記錄不良記錄,但申請延期後必須按時還款。
二。信用卡逾期的後果
1.逾期不僅有最低未還部分5%的滯納金,還有賬單全額罰息(日利率0.5 ‰,從消費當天開始計息,按月收回利息,直至還清本息),還會導致在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五年內申請信用卡和銀行貸款困難。
2.逾期三個月以上或者銀行催妳兩次以上,銀行會凍結妳的卡,把妳列為禁止客戶(黑名單),還會起訴妳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由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壹個人被起訴後拒不還款,欠款數額超過1,000,法院將根據刑法第1,96條以信用卡詐騙罪進行處罰。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稱銀行3月份兩次催收未還屬於惡意透支。
1.在司法解釋中,對“惡意透支”有兩種限制:壹是發卡銀行兩次催收;二是超過三個月不還。
2.因為“惡意透支”罪是故意犯罪,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是該行為非常重要的構成要件。
3.該司法解釋明確了“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尚未歸還且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發卡行收取的滯納金、復利等費用。
4.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法院判決或公安機關立案前償還透支利息的,從輕處罰或不追究刑事責任,使“惡意透支”的詐騙行為得到依法追究,同時發揮法律的警示教育功能,最大限度地縮小刑事打擊範圍。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屬於信用卡詐騙罪。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65438+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19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