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親屬可以取回與案件無關的個人物品。
壹般來說,被告人家屬拿到判決書,就是知道了判決結果,或者從公安機關拿到了保釋保證書。家屬需要憑判決書到公安機關領取取保候審保證金的,可以使用蓋有案卷印章的判決書復印件。判決作出後,可以直接與對方協商,說明自己的情況,確認執行判決的方式和時間。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