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個人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確實需要備案,但是微信公眾平臺是備案主體,不需要妳親自去做。
具體來說,2014年8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十條規定規範了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簡稱“微信十條”。
第七條規定,即時通信服務用戶開設公眾賬號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應當經即時通信服務提供者審查,由即時通信服務提供者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
所以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備案主體應該是微信公眾平臺的服務提供者,也就是騰訊的相關部門。像這樣直接找個人的肯定是騙子,所以毫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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