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員工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存在壹些問題。相關勞動爭議到勞動局,可能會對企業的誠信和形象造成壹定影響。
法律分析:被員工起訴到勞動局可能主要面臨三種後果:1,對用人單位的誠信和形象造成不利影響;
2.針對員工提出的仲裁和訴訟,用人單位會花壹定的錢,承擔壹定的法律責任;
3、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在處理勞動爭議時,發現用人單位操作不當。那麽,單位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勞動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可能對企業的誠信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企業將付出壹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責任,企業可能面臨相關的行政處罰。既然員工去勞動局投訴,說明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存在壹些問題。相關勞動爭議到勞動局,可能會對企業的誠信和形象造成壹定影響。
相關的勞動爭議到勞動局,企業必須委托有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的員工或律師處理,所以這需要法律費用。如果企業在相關勞動爭議中存在過錯,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