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主動報行程。有州外居住史和近7天內有州內發生疫情的縣市居住史者,須提前48小時通過“文山抗疫”微信小程序填寫入馬登記表,同時通過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區報告。如果沒有提前報備,必須在入口卡點報備。為了避免耽誤行程,請提前報告。
第二,嚴格的核酸檢測。有州外居住史、近7天內居住在該州發生疫情的縣市者,入馬時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馬時進行“落地檢查”,入馬4天後必須接受檢查。
第三,實施健康管理。近七日內有州外居住史和有在該州發生疫情的縣市居住史的人員,抵達馬來西亞不滿五日或未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不得參加聚餐、婚喪嫁娶等聚會活動,不得進入餐飲服務、購物中心、商場、超市, 農貿市場、美容美發、足浴店、室內健身、歌舞娛樂、遊藝廳、網吧、酒吧、密室、棋牌室等公共場所。
四、嚴格遵守集中隔離的規定。按規定需要集中隔離的,要求是單間,禁止私自離開本人房間,禁止探視和物品交換;配合工作人員做好行程記錄、核酸采樣和健康監測,不隱瞞行程和癥狀;保持隔離室整潔,不損壞室內設施;做好個人防護,開門時戴好防護口罩;按要求每日對隔離室和小便器進行消毒;解除集中隔離時應做好個人防護;離開隔離場所前,及時到所在社區報到,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自行或乘車接送。
五、嚴格遵守居家隔離規定。按照規定,需要在家隔離的人必須有單間,有同住人員的必須嚴格執行“壹人在家,全家在家”的規定。居家隔離期間,不準外出,拒絕壹切探視,不離家,不提供上門服務。醫療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的,經所在村批準後,全程做好個人防護,實行專人專車閉環運送。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雖具備居家隔離條件但不願影響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可自願申請集中隔離。
六、嚴格遵守居家健康監護的各項規定。如果按規定需要進行家庭健康監測,除非必要,否則不要外出。如果在醫療等特殊情況下必須外出,經所在村批準,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規範社會活動。全縣所有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密閉空間和室外人員密集場所的人員,應當通過佩戴口罩、配合體溫檢測、主動掃描場所代碼、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保持1米線社交距離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參加群眾性活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經營單位應當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和提醒。
八、配合流行病學調查和控制。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學調查的,應當積極配合,如實報告,不得拒絕或者隱瞞、謊報病情、居住史、接觸史、活動軌跡等疫情相關信息。經流行病學調查後為疫情相關的,應當積極配合實施隔離醫學觀察或者居家健康監測等控制措施。手機通話或防疫短信不會涉及銀行賬號、密碼和驗證碼、身份證號等信息,謹防被騙。
對不履行上述疫情防控責任,造成自身感染或疫情擴散的個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屬於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紀檢監察機關應當追究相關責任。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1。“文山抗疫”二維碼
2.縣、村聯系方式
馬關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165438+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