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分手後還念念不忘前任?我們來看看是什麽原因讓妳產生了分手復合的想法。
失落感:人在失戀、離婚、親人去世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失去了原有的生活狀態,失去了與這個人特有的情感聯系。這種感覺是壹種失落感。
在親密關系中,雙方有很多共同的回憶,彼此的思想、行為、情感、目標、價值觀,以及溝通互動模式都是圍繞伴侶展開的,構成了自己的壹部分。兩個人分開,會讓人有自我迷失的感覺。那些刻骨銘心的思念,溫暖的擁抱和親吻,所有快樂的片段都不再屬於妳,妳會突然覺得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失落會伴隨著悲傷、憤怒、內疚、後悔、失落等復雜的情緒,促使妳們復合。
而且,在長期穩定的親密關系中,壹個人是在關系中被“定義”的,在不同的關系中,他會發展和呈現不同的自我。比如和這個人在壹起,妳可能會堅強獨立,和另壹個人在壹起,妳可能會變成天真無邪的少女。壹旦關系結束,這種被定義的角色就不復存在了,也會讓人有失落感。
挫敗感和嫉妒感:有時候,作為被分手的壹方,會有壹種強烈的“挫敗感”。“我對他那麽好,妳怎麽能和我分手?”,“為什麽要先分手?如果要分手,我應該先提”,或者看到對方有了新的戀情,“妳們根本不合適。她哪裏比我強?內心的挫敗和嫉妒會讓妳想要復合來證明自己。
未完成的感覺:並不是所有的分手都像電影壹樣。兩個人坐在咖啡店裏,面對面的談分手。有時候,為了逃避分手帶來的負罪感,人們選擇不辭而別,甚至直接把微信和電話“化為烏有”刪除,被分手的那個人也很難有真正的“成就感”。
在這種情況下,心理學將其定義為“未完成的事件”,伴隨著不願意、懷疑、後悔。它就像妳心裏的壹根刺,讓妳不能死,也不能好好活著。它讓妳想要完成這件事,尋求復合。只有告別過去,才能真正開始新的生活。就算真的要分手,也要給自己壹個交代。
聯系感:分手後,分手的壹方可能還會感受到與對方持續的聯系感,仍然會不斷的想念TA,覺得他愛TA。我經常看到壹些東西,想到壹些人,甚至當我經過壹條街和壹首壹起聽過的歌時,我的想法變得更糟。這種揮之不去的情感慣性是如此真實,以至於不斷驅使妳找各種借口去聯系前任,表達愛意,試圖復合。
沒有更好的選擇:有時候分手後沒有更好的選擇或者身邊沒有新的伴侶,就會想復合,就想將就壹下。
破鏡重圓可以嗎?當復合的沖動湧上心頭時,妳想到的第壹個問題是“我們有復合的可能嗎?」
其實,如果妳冷靜分析自己的上壹段感情,然後從以下三個主要因素來分析,就可以判斷是否還有挽回的可能和必要。
第壹個因素:為什麽分手?
在世界和飲食男女,有各種各樣的分手理由。典型的情況如下:
第壹,壹方的行為突破了對方的底線,給對方帶來了巨大的傷害。比如家暴和精神控制。被控制的人變得懷疑自己,或者覺得自己沒有價值,失去尊嚴,在感情糾葛中墮落。
如果妳們的分手是因為以上情況,即使妳現在再愛TA,再想念TA,也不需要考慮復合。代表案例是震驚全國的北大女生鮑莉。她被男友精神控制,幾次分手又復合,最後自殺。
第二,雙方有感情基礎,但因為現實和客觀原因分手。比如異地戀,父母反對幹涉分手。
第三,因為交往和生活中的摩擦,沒有人會因為生氣而認輸分手。
如果後兩種情況妳想復合,妳需要思考的問題是,妳們之間的問題能解決嗎?
比如異地戀,在壹個城市能找到活路嗎?遇到反對和幹涉時,如何更好地與父母溝通?
小源,壹個青島的小哥哥,在分手三個月後來找我幫忙。他是個內心強大,多才多藝的大暖男,他的另壹半蓉蓉是個北京姑娘,小巧可愛,知識淵博。榮榮的父母不願意讓女兒將來嫁人離開北京,所以強烈反對他們在壹起,導致兩人分手。
詳細了解情況後,發現他們主要是女方父母反對,沒有其他嚴重矛盾。感情基礎非常好。這種分手屬於“感情分手”,雙方都會吃虧。如果兩個人都放不下這段感情,就應該壹起面對,壹起解決困難,而不是“到此為止”。如果錯過了好的婚姻,他們甚至會後悔壹輩子。
於是我給他建議:為了愛情,恢復和蓉蓉的聯系,拿出決心,勸她和自己壹起努力,贏得公認的幸福;出於責任,用真誠打動對方家長。
如我所說,他主動向女孩的長輩表達了自己想和女孩在壹起的堅定願望,並對他們的擔心和可能出現的客觀問題壹壹說明了解決辦法,並讓父母親自來北京,詳細解釋了女孩父母的家庭經濟、住房等顧慮,也表達了對蓉蓉的愛。隨時歡迎他們去青島看望女兒,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多方合作,他們成功復合,現在生活在壹起。
事實上,交通的便利大大縮短了城市之間的距離,通信的發展也讓相距遙遠的人可以通過視頻聊天隨時見面。他們在壹起的決定,以及他們解決未來可能面臨的問題的能力,使得說服父母成為可能。
再比如,生活中,妳經常會因為對方不能理解妳的感受,或者妳不能接受對方的家庭而產生委屈,引發爭吵。怎麽解決妳們之間的矛盾?誰想做出改變?
我們每個人都來自不同的家庭,都承載著原生家庭成長的痕跡,都會不自覺地在情感關系中尋找原生家庭中缺失部分的補償。我曾經輔導過壹對這樣分手的情侶:女生奕譞,從小生長在壹個重男輕女的家庭,從小所有的好東西好吃的都給弟弟,家裏沒有人關心她的感受和委屈。奕譞懂得照顧人,這深深吸引了楊航,他們相愛了。
分手後,楊航無法忘記這段感情。他找到我,希望我能幫助他。聽了他的解釋,我首先引導他認識到他們之間矛盾的根源從何而來,各自的需求是什麽,在親密關系中如何放下自私,如何感同身受,應該用什麽方法相處。
楊航意識到,她之前在相處中的所有表現,都是因為她太“以自我為中心”了,當愛人失去時,她後悔了。在我的鼓勵下,他再次與奕譞取得了聯系,並真誠地表示他認識到了自己之前所做事情的不足,並展示了自己成熟的壹面,關心奕譞,他們再次走到了壹起。
其實在親密關系中,女人首先需要的是被愛,男人首先需要的是被肯定。只有深刻理解並做到這壹點,雙方才能建立長久美好的親密關系。當然,如果有可能解決問題,但是沒有人願意去改變,那麽很有可能妳們復合後又會因為同樣的問題再次分開,這對雙方來說無疑都是二次傷害。
第二個因素:妳對TA的價值。
在親密關系中,彼此對對方的價值包括外在價值(顏值、經濟收入、學歷、家庭條件等。)和內在價值(性格、脾氣、愛好、愛情等。).
可以盤點壹下,妳對前任的價值觀是什麽,TA是否認可妳的壹些價值觀。有時候,兩個人的分手是因為矛盾,很草率,很沖動。對方覺得有些地方不合適,比如脾氣不好,在某次吵架中把矛盾放大了,但總體來說還是認可妳的價值的。只要妳說服對方妳能改掉原來的缺點,復合的可能性很大。
我們來看壹個案例:宸妃和父親生活在壹起,因為他小時候父母離異,父親很忙,很少照顧他。女孩思思出身的家庭很和睦,很有愛。宸妃覺得思思的家特別溫暖,有家的味道。思思小時候在家裏嬌生慣養,所以有點任性,而宸妃因為家庭原因,不善於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感情。壹場爭吵後,他們分手了。
分手後思思覺得自己放不下這段感情,找我幫忙。我幫她分析整理了彼此給對方帶來了什麽價值,並壹壹列舉出來。原來,思思認可宸妃在他們關系中的價值,她和她的家人能讓宸妃感受到世界上最好的親情和愛情,這是宸妃在《孽種》中從未體驗過的,也是他壹生中最缺乏的。
意識到這壹點後,思思覺得雙方有必要復合。她聽從了我的建議,首先她改掉了任性的脾氣,不再隨意指責對方,而是給了宸妃更多的愛和接納,最終成功挽回了這段感情。
不管是外在的還是內在的,如果能提供給對方的價值很低,而妳又不願意或者沒有能力改變的話,復合就比較難了。比如女生外在條件壹般,性格特別強勢任性,或者有的男生條件壹般,特別自私。這種重組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個因素:對方是個什麽樣的人?
判斷妳的前任是否屬於這三種人。
自尊心強的人:自尊心強的人如果被分手,會感到強烈的羞恥感和憤怒。分手對他們來說是壹種絕對的拒絕和否定。他們會將這種羞恥感和憤怒轉化為對另壹半的厭惡和回避,通過永不回草來修復受損的自尊。
主觀意識強的人:生活中,主觀意識強的人很多,這是壹種自我中心的表現。在親密關系中,往往存在壹種以自我意識為中心的心理狀態和行為傾向。簡單來說就是“用自己的心吃別人的胃”或者“把自己想要的強加給別人”。他們往往把自己的主觀想法強加給對方,或者認為性格是無法改變的,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識給另壹半貼上標簽,比如說這個人內向,那個人不負責任。壹旦某人被貼上標簽,就被認為是不可撤銷的。
當然,這個標簽是任意的,主觀的。而這種人在分手後會更傾向於肯定自己的自知之明,認為兩個人本質上不合適。比如在談分手原因的時候,他們會說兩個人性格不同,觀點不同或者是自己強加的某種原因。即使這樣的情況勉強團聚,也幾乎可以預見是同樣的結局。
有個男生曾經找我幫忙,他女朋友對他很好。壹個星期五的晚上,他約好壹起吃飯。結果公司通知他周五下午需要趕項目,晚上還要加班。他提前取消了和女朋友的飯局,加班到家就收到了女朋友的分手短信。原因是她晚上偷偷溜進他的公司大樓,發現他在加班的時候和壹個女同事有說有笑。
男生反復解釋,他只是壹個普通同事,在談工作上的事情。女孩堅持說他們用不同的眼光看著對方,堅信他在出軌。和男生深入交流後,發現女生之前經常莫名其妙的懷疑他出軌,這次覺得終於抓到了“證據”。
於是我告訴他,他的前女友不僅是壹個主觀意識很強的人,也是壹個疑心很重的人。這樣的人壹旦懷疑妳,她可以找很多理由欺騙自己,只相信自己的判斷。這種情況不適合復合,她會再次給妳帶來傷害。
理性的人:那些在生活中更加理性冷靜,在做決定和解決問題時更傾向於理性和邏輯分析的人,不太可能因為沖動而“激情分手”。當他們單獨做決定時,必須經過深思熟慮,也就是說他們不會輕易改變決定。
小秋是白領,長相出眾。雖然已經35歲了,但她對自己的年齡、婚姻、未來並沒有感到任何焦慮和猶豫。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麽樣的生活,也很清楚自己的如意郎君需要什麽樣的特質。當她覺得程老師雖然事業有成,但不懂浪漫,也不懂她時,她毅然分手。
小秋身邊的人都勸她不要分手。畢竟她的年齡在這裏,程先生有能力也忠於她的感情。小秋深思熟慮後決定分手,因為她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麽,追求自己的浪漫,不討厭婚姻,不著急,優雅地期待浪漫愛情的到來。所以,當程先生試圖挽回時,遭到了拒絕。
分手後復合的最佳時機是什麽時候?很多人說分手後,不要拖。妳們越早復合越好。事實上,並非如此。這種說法是以偏概全的,每壹種關系都有其特殊性,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我總結過分手後的三種典型狀態。先看看他們,再決定什麽時候復合。
A.分手不久,兩人都有復合的意願。b .分手後,他們壹直保持著某種聯系,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曖昧關系。c .分手後各奔東西,互不搭理。他們很快就會復合的情況,多發生在戀愛中的男女身上,基本上可以歸為壹種變相的調情和利益互動。有時候也是作為試探對方對自己感情的手段。假裝分手,看妳對我的態度。我期待妳趕緊哄我,讓我知道我在妳心裏有很重要的地位,從而獲得強烈的被愛的感覺。
這裏有“制造”的成分,但是玩多了會生氣,感情可能會消失!
其實重組是沒有壹定的時間和狀態的。不存在某個階段之後無法重組,或者某個狀態更容易重組的情況。壹般來說,復合成功率高的階段是對方對妳沒有負面感覺,沒有新的關系的時候。
“對方對妳沒有負面感覺”,這是重點。因為在心理學中,有壹種心理效應叫做“近因效應”,通俗地說就是最近的刺激促進印象形成的心理效應。比如親密關系中,既有美好的片段,也有難忘的回憶,但最終印象的決定因素是後來出現的新刺激或場景。
也就是說,當壹個人經歷了彼此的各種美好和浪漫,卻在分手時吵得很兇或者留下了很不愉快的經歷,最後的印象在結尾會比中間高。尤其是分手的時候,雙方或者對方因為情緒激動說了太多話,做了太多事,那麽這種痛苦就更加刻骨銘心,會產生極大的負面情緒,回想起來就會歷歷在目。
所以,壹定要準確找準對方的感情窗口,然後主動挽回,否則就是“時機不對,壹切都是徒勞。”
所以,當對方的情緒已經過了波動期和放松期,達到平靜穩定期的時候,才是嘗試復合的最佳時機。而這個時候,就要看妳經歷過的關系的特殊性,分手時的最終狀態,以及對方的性格。
這個時間可能是分手後壹周,也可能是分手後幾個月甚至半年。我經歷過最長的分手周期是五年。當事人分手時,男方做出了非常過激的舉動,說了非常傷害對方的話。五年了,雙方沒有聯系,但也沒有刪微信,可以在朋友圈了解彼此的近況。
壹開始,女方只要壹想起這段感情,心裏就會怒火中燒,甚至淚流滿面。等心情平復了,她又開始了壹段新的感情,但是沒有好結果。男方壹直在悄悄觀察女方動態,四處走動,兩人五年後又走到了壹起。男人變得成熟穩重,用真誠的方式打動了女人,兩人又走到了壹起。
所以,重逢也可能發生在很多年後,比如王菲和謝霆鋒,莫文蔚和她的丈夫,分手多年後重逢。
綜上所述,每段感情中當事人的情緒是不壹樣的,彌補的方式也是千差萬別,需要不同的策略和方法。
分手後如何復合,需要註意什麽?根據以上分析,妳已經能夠判斷上壹段感情是否值得挽回,是否有可能復合。現在來說說復合的關鍵點,怎麽做才能讓TA回到妳身邊。
很多人為了達到目的,用極端的方法復合。
讓我們先來看看哪些事情是我們不能做的:
1.連續的電話,短信/微信轟炸。
這樣會讓對方覺得妳很感性,復合不是壹個好的選擇。妳已經厭倦了妳媽媽給妳的“連環電話”,更何況是壹個讓他痛苦到想分手的人。這不是很無聊嗎?尤其是對於壹個主動和妳分手的人,妳的主動和強勢手段只會讓TA想要逃避,以後見面或者保持聯系都非常困難。對方可能會覺得這是壹種糾纏,會覺得厭煩和被拒絕,選擇刪妳或者直接拉妳出去。
2.乞討,甚至階段性風險。
絕大多數情況下,分手後,哀求的姿態並不會讓對方感到憐憫,往往會讓人不敢回避。原因很簡單:統壹解決不了問題,原來的痛還在。另外,我和妳分手了。不要太自信TA能給妳的同情心。再說,妳想想,這種卑微的姿態妳還能玩多久?重聚之後還會復活嗎?以前分手是沒有理由的嗎?
3.讓對方從自己身上拿走任何想要的東西
很多人以為只要放低姿態,滿足對方所有的需求,對方就會回到自己身邊。但這可能只會增加對方對妳的輕視和利用,是壹種急功近利的方式。即使因此復合,在隨後的關系中,也可能會因為彼此的需要而不斷妥協,甚至迷失自我。當妳放棄自尊,連自己都不愛自己的時候,就不要指望別人愛妳,珍惜妳。
4.利用對方的重要人物迫使對方就範。
很多人在試圖復合的時候會利用對方重要的人迫使對方就範,比如找對方父母,希望對方父母給他們施壓,或者找對方朋友,拼命希望對方朋友幫忙撮合,這樣可能會適得其反,加深對方的反感。“找我親戚朋友來壓我,我就就範?”妳會徹底激發TA的鬥誌,下定決心離開妳。
不要讓自己看起來像那些在跑道TA公司或者單位鬧事的人,以為妳可以逼他們復合。其實妳反正已經羞辱過我了,只是給大家看,我卻獲得了大家的同情。真的不可能復合了。
讓我們來看看如果妳想復合,妳能做些什麽:
首先要明確的是,妳是主動分手的那個,還是被分手的那個。因為分手的壹方比主動分手的壹方在分手後有更多的痛苦,需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恢復。
1.先斷絕壹切聯系,給對方壹些時間和空間。
利用這段時間冷靜反思自己之前的感情中存在的問題,比如是不是對TA付出太多或者控制太多,產生矛盾的原因等等。關系中誰吃虧誰就變。當有復雜的沖動時,先克制自己,理性思考。如果復合,需要做出改變和努力,明白自己是否願意這樣做,是否對自己有利。
同時也給了對方做這種思考和反思的機會,降低了自己的警惕性。很多人誤以為這樣會讓對方忘記自己,甚至被新的戀人取代。但其實這樣會幫助雙方消化分手時聚集的負面情緒。而且,如果對方在和妳分手後馬上找了新的愛人,說明TA在妳們的親密關系中並沒有付出多少感情。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妳不需要花時間去挽回。
尋求外國援助
分手後雙方互相拉扯,徹底斷絕聯系怎麽辦?那妳得想辦法“復合”
微信微博手機號刪除拉黑,可以重新加新號。能打動TA的親戚同事,幫妳傳遞信息或者恢復聯系。以上行動的前提就是我前面說的:不糾纏不毆打,不壹時沖動,不施加壓力,但前提是妳有能力說服對方親友配合。
3.改變和調整妳的狀態
除了妳自己,沒有人能對妳的幸福和快樂負責。無論是復合還是開始壹段新的感情,妳都需要花時間去改變和調整自己的狀態,包括外在的改變和內在的改變。
拯救壹個人比吸引壹個新的人更難。對於分手後想主動復合的壹方來說,需要做的是能夠產生“二次吸引”。也就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對TA有了新的吸引力。那麽就要在原有的,對對方有好感的基礎上,給予新的吸引。無論妳外在還是內在的價值,妳都必須改變。
比如有的女生不在乎自己的外表和形象,所以不會化妝。他們可以學習化妝和穿著,以使自己的外表更好,他們也可以學習藝術課程,如繪畫和音樂,以提高他們的品味和氣質。男生可以去健身,讓身體更強壯,傳遞壹種貢獻感,讓女生有安全感,等等。
有的因為內在原因分手,不懂得包容對方,對TA不夠重視,不懂得正確經營關系。可以通過閱讀心理學相關的書籍和課程來學習,或者通過專家咨詢,讓自己更加了解自己和異性,建立對關系的正確預期,知道如何建立親密關系,如何溝通,如何處理情緒等等。讓自己有付出和感受愛的能力,不要做壹個沒有愛的能力的人,那樣妳就不可能幸福。
4.重建聯系、吸引力和信任
經過思考和推廣,可以嘗試聯系對方。
有直接和間接的聯系方式。間接的方式有:偶爾發正能量或者微博的朋友展示自己。切記不要讓對方覺得妳是故意發給TA的。越自然越好,話壹定不能酸。尤其是對抱著男人的女人來說,因為男人是視覺的,所以照片要表現出更多美好自信的感覺,最好是他喜歡的穿衣風格,隨著妳內外兼修的變化,吸引他主動聯系妳。當初妳們能夠交流是因為相互吸引。盡量吸引他主動聯系妳,妳就能達到盡快復合的目的。
直接的方式有:主動聯系對方,關心對方,或者以壹個理由和壹個對方擅長的領域問題向對方求助,邀請對方見面。但是不要主動去想復合的事,也不要急功近利,因為這不是像妳上次那樣,從相識到想愛,壹個全新的過程。但分手後的重逢,夾雜著不可磨滅的痛苦回憶。所以見面的時候不能高調,不能強勢。讓對方發現妳的變化。TA壹方面能感受到妳不壹樣的吸引力,另壹方面也願意相信改變是可能的。
同時也可以用壹些技巧來幫助重建聯系和吸引,比如先以朋友的身份相處,讓彼此逐漸感受到重新在壹起的可能性;或者通過回憶在壹起的美好時光來獲得對方的好感。
復合後能有好結果嗎?很多人認為,壹段感情只要經歷過分手,即使雙方再復合,終究不會長久,就像破鏡難圓,裂痕永遠存在。
心理學研究發現,分手後的關系能否穩定長久,主要取決於兩個人在關系中的投入和經營,而不是是否經歷了“分手——復合”的過程。平均而言,那些經歷過“分手-復合”的夫婦對關系的滿意度並沒有明顯低於那些從未分手的夫婦。
如果,在重逢之後,雙方都致力於改善彼此的互動方式,比如增加在壹起的時間,或者使用壹些感性的商業策略——坦誠相待,積極溝通,理解包容等。,會提升雙方對關系的滿意度。原本的沖突和矛盾在復合的契機下得到修復和改善,得以走向持久的親密關系。
相反,如果在團聚後,雙方仍然不願意改變之前的互動模式,或者把團聚後的關系當成自己的“備胎”,不停地試圖與他人溝通,雙方都會感到失望或不滿,這樣感情最終會徹底破裂。
第二次是否可以由雙方的感情投入和經營決定,沒有絕對的定論。“是否利用分手復合的機會反思這段感情,雙方是否努力調整”是《第二次周圍》的關鍵。
以上是與分手復合相關的關鍵問題及分析。如果妳還念念不忘曾經愛過的人,卻不知道如何重新開始,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妳壹些啟發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