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明確提出,通過在國內提交企業申請,可以選擇申請通用指標和新能源指標。對於此事,有人懷疑是否有可能在獲得新能源指標後放棄,然後選擇申請廉價車指標值。同壹個家庭申請,最後只得到壹個指標值。如果家裏已經為企業取得新能源指標,家裏所有申請人按照家裏申請的指標值標準,十年內不能申請小汽車指標。也就是說,沒有車主棄號後,所有主要家庭成員十年內不得參與小汽車指標分配。
關於多車遷移的問題,新政策已經制定。擁有多輛車的購車者可以將不必要的車輛轉讓給直系親屬、子女、父母,他們在當地沒有小型客車的記錄。購房人不需要指標值的證明材料,直系親屬應認為婚姻生活已滿壹年;子女、父母、子女應符合本人在當地居住且直系血親關系已滿壹年的標準。
是否可以在獲得新能源指標後放棄,再選擇申請廉價車指標值。最後申請同壹家只能獲得壹個指標值。如果家裏已經為企業取得新能源指標,家裏所有申請人按照家裏申請的指標值標準,十年內不能申請小汽車指標。也就是說,沒有車主棄號後,所有主要家庭成員十年內不得參與小汽車指標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