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小麗是壹家教育培訓機構的課程設計顧問。工作壹三個月後,她因為課程設計問題與上級主管發生爭執。她在當天下午離職,離職時產生了報復心理,並刪除了公司所有在線課程和相關教育教學大綱資料,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
客戶投訴該公司無法學習在線課程。調查發現,網上的課件被小麗刪除,公司花了20萬元修復所有數據並重新創建課程。人民檢察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對小麗提起公訴。
處理結果: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小麗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壹年。
公司也訴至法院要求小麗進行民事賠償或承擔相關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