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疑人不承認賣淫,但公安機關有充分證據證明,可以認定為賣淫。
由於法律不追究婚外性行為和婚前性行為,屬於道德範疇,除非有證據證明雙方行為不是基於感情,而是基於金錢和性交易,否則公安機關只能認定賣淫嫖娼。
認定賣淫嫖娼,除了嫌疑人的口供,警方還要調查其他證據,比如被抓個正著時警方的證言;或者現場的有關物證、書證;或者可以證明賣淫的視聽資料;或介紹或容納人們的證詞;或者其他證人、物證等。
如果嫌疑人不承認賣淫,但公安機關有充分證據證明,可以認定為賣淫。由於法律不追究婚外性行為和婚前性行為,屬於道德範疇,除非有證據證明雙方行為不是基於感情,而是基於金錢和性交易,否則公安機關只能認定賣淫嫖娼。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