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百度法網查詢,出入境管理警察從事外國人停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等工作。,而且屬於事業警察,是為了彌補警力不足而設立的,不是公務員編制。
出入境管理警察的職責包括:統壹管理外國人簽證、居留、出入境等事務;協調制定出入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統壹審批綠卡和入籍申請,以及辦理包括外國人申請綠卡、入籍成功後的社保、檔案、可能的集體戶口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