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前往的,可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申請人身份證、網上受理號或網上申請回執)
擴展數據:
廣東省個人出入境手續網上申請說明:
1.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內容。
2.網上申請時限為7個工作日(不含快遞時間)。
3.郵政快遞服務範圍僅限於廣東省。
4.不選擇特快專遞的,由申請人攜帶往來港澳通行證、身份證原件和網上受理號碼,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大廳辦理簽註。由他人辦理的,除攜帶申請人上述證件材料外,還須出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如有人委托辦理卡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自助辦證機”進行簽註的,無需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在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登記的廣州市國家工作人員,請到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登記大廳辦理簽註。
5.壹旦網上申請被批準並取得證書,無論申請人是否使用該證書,申請人都必須按規定繳納證書費;拒不交費者,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視情況處理。
6.經公安部門通知出境備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和銀行、金融等部門工作人員,須在領證時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交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申請港澳簽註的地點、頻次、時限須與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壹致。
7.不得在往來港澳通行證上有兩次或兩次以上同壹目的地的有效簽註。
8.申請簽註的有效期不能超過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
9.如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大廳未獲得香港或澳門簽註,請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大廳辦理香港或澳門簽註,方可再次網上申請。
10.如需同時申請赴港澳個人旅遊簽註,請在同壹份申請表上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