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未經用戶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用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電話”。
事實上,這並不是工信部第壹次發布關於垃圾短信和騷擾電話的規定。早在2015工信部就發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和語音通話服務提供者規範相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