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分手,對方壹直威脅恐嚇騷擾我怎麽辦?
現實生活中,男女之間因感情問題發生的糾紛很多,尤其是男女同居或分手後。如果問題不嚴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分手受到威脅怎麽辦?男女分手後,壹方受到另壹方的威脅。如果威脅到人身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受威脅的壹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立案,情節輕微的予以拘留或罰款。如果比較嚴重,會受到相應刑法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壹是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是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第五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