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號段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短信業務,管理位8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統壹規劃、分配和管理,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復用。
1063號段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非經營性短信業務,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統壹規劃、分配和管理,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復用。
1064號段用於機器通信業務(僅用於非語音業務),5位管理位和13位長度相同,由工信部分配管理。
1065號段用於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自營業務,管理崗位5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統壹規劃、分配和管理。
1066號段用於跨省/全國短信業務,管理崗位8個,由工信部統壹分配和管理。
1068號段用於跨省/全國非經營性短信業務接入平臺。管理位長度為8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分配和管理。當使用時,它可以被擴展以識別連接到平臺的內容提供者。
10690 ~ 10694號段用於跨省/全國非經營性短信業務接入平臺。管理位長度為8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分配和管理。在使用時,它可以擴展到識別訪問平臺的內容提供商。
10695 ~ 10698號段用於跨省/全國的非經營性短信業務,管理位長為12。
10699號段用於跨省/全國範圍的公共短消息業務,有8個管理崗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分配管理。
保留1060、1061和1067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