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是指:執行法院剝奪債務人對其特定財產的處分權,國家取得處分權。
查封的效力主要是禁止債務人處分執行標的,債務人不得轉讓、設定負擔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礙執行效力。
查封只是使債務人喪失了對特定財產的處分權,而不會喪失所有權。在出售或拍賣之前,所有權仍然屬於。
它是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