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火車票異地退票的規定:2003年9月1日起,鐵路部門調整火車票退改簽方式,實現全國火車票退改簽,同時分步實施火車票退票方案。
根據這壹方案,旅客可以在全國任何壹個車站辦理火車票退票。旅客請註意,火車票代售點不辦理火車票退票。
退票費根據退票時間采取階梯式方案。旅客在列車啟動前48小時以上辦理退票手續的,只需繳納票價5%的退票費。旅客在列車發車前24小時以上但48小時內辦理退票手續的,退票時支付10%的退票費。如果旅客在列車發車前24小時內辦理退票手續,需要支付20%的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