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信的含義主要包括征信體系和征信服務。征信系統是指以信用體系(包括社會信用體系和金融大數據信用體系等)為載體的系統。)為數據源,依法將社會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作為數據進行采集、整理、保存和處理,並通過標準化評分模型對數據進行處理。征信服務是指征信機構通過征信系統提供的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
2.高利貸是指要求利率特別高的貸款。高利貸債主常被稱為大耳或地下錢莊;在馬來西亞,新加坡也被稱為“阿龍”。貸款產生的高利息通常被稱為昂貴的利息。因為高利貸在很多地區是違法的,或者是被法律限制的,這些合同必須要抵押,甚至是書面的。非法高利貸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很可能在法庭上被宣布無效。
3.在金融領域,貸款(或借款、融資,俗稱調倉等。)是壹個或多個個人、組織或其他實體借給其他個人和組織的錢。接收方(即借款人)承擔債務,通常負責支付債務利息,直到債務被償還,所借本金被償還。
香港的司法制度大多源於英國。法官坐在前排中央,後墻上掛著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法院工作人員在法官前面,控辯雙方辯護人(律師)在前面,公眾席在後面。聽證會上,嫌疑人坐的犯人場就在旁邊,由法警看守。正式開庭時,法官是最後壹個進入法庭的。當法官進入法庭時,法庭工作人員會喊“開庭”,所有人都需要站著,直到法官進入座位,互相鞠躬,才壹起坐下。離開法庭時,法庭工作人員還會高喊“法庭”,所有人都需要站著,直到法官和所有人互相鞠躬後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