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折以下的機票原則上不予改簽、退票。按規定收取40%-10%的折扣。全價票或者頭等艙票可以隨便改,只要改後的航班有更多的票就行。
3.如果妳不能確定日期,妳可以隨時更改機票。如果機票高於現價,妳要補差價,持有機票的航空公司是不允許補差價的。如果是需要改簽的航空公司的原因,沒有限制。另外,壹些航空公司對起飛前後2小時和起飛後改簽也有相應的規定。
擴展數據:
1.航空公司將艙位分為頭等艙、商務艙和經濟艙。
2.頭等艙和公務艙的退改簽規定自然是寬泛的,在航班上享受的服務也是不壹樣的,但是無論機票打折與否,經濟艙享受的飛行服務都是壹樣的。所以航空公司對經濟艙以下的分艙退改簽有限制。特價越低,退改簽限制越嚴格,改簽成本越高。壹般不允許4折以下的經濟艙。
3.退款規定:
(1),壹般起飛前24小時收取5%退票費,起飛前24小時收取10%退票費,起飛前20小時收取20%退票費。其他規定請參考航空公司退票清單。
(2)退票只能在出票地進行。如果客人不是在這個售票處買的票,我們只能給客人取消座位,在票的最後壹頁寫上客人在X、X、X、X、X、X、X處申請退票,並加蓋公章。如果機票背面有航班延誤公章,將免費退票。
(3)如果姓名輸入錯誤,屬於同音字錯誤,其他時間和航段不變,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請全額退款,並在退款時附上新的機票空白,註明同音字輸入錯誤,申請全額退款。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